文档介绍: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分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文件 1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电子商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二〇一一年十月第二次修订) 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电子商务学院分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大学青年组成的群众团体。第二条: 本协会接受共青团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并接受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业务指导。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和会员章,使用本协会的会旗。第三条: 本协会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自愿者的社会公德公益服务活动, 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在校园中倡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新风,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 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努力, 为校园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4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 培养大学生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 促进青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第五条: 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与社会的接触, 进一步开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大学生青年的知识面。第六条: 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区服务、扶贫济困、帮孤助残、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环境保护、公共事务, 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第七条: 围绕大局,针对不同时期对学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影响较大的事情, 组织青年志愿者协助学校做好工作,引导青年发展。 5 第八条: 维护和代表协会及青年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并努力提高志愿者行动的层次。第九条: 制定各个时期青年志愿者行动推进计划,领导和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组织并举办协会大型活动。第十条: 指导协调并监督院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并面向全院公开招募志愿者, 建立一支由本协会直接组织管理的青年志愿者队伍, 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训各小组的管理者。第十一条: 定期向学校各部门通报青年志愿者活动情况, 争取媒体支持做好志愿者行动的宣传工作。第十二条: 开展与其他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合作。 6 第三章会员第十二条: 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原则。第十三条: 凡同意本会章程并热心参与青年志愿者活动, 在本校工作、学习的青年均可申请入会,经本会批准,可成为本会会员。第十四条: 会员入会无需缴纳会费。第十五条: 会员享有以下的权利: (一) 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二) 有权并自愿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培训的权利; (四) 有困难时优先得到我协会志愿服务; (五) 参加本协会活动两次以上的有资格申请并加入“中国志愿者”,可获得中国志愿者证书及中国志愿者徽章; (六) 对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或取得显著成绩的会员, 经理事会讨论决定, 报上级批准, 给予表彰和奖励,其中为志愿者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可授予荣誉称号; (七) 表现积极的会员,经推荐审核可不用参加面试直接成为理事会成员; 7 (八) 会员有退会自由权。第十六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会决议; (二) 自觉履行志愿者服务的职责,主动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 宣传本会宗旨,维护本会声誉,扩大本会影响; (四) 关心本会的工作,主动向本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五) 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六) 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是志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七) 会员使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由电子商务学院分团委和本会批准。第十七条:关于会员退会: (一)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的行为, 由青年志愿者协会撤职其会员资格。(二) 利用本协会的名义进行任何谋取个人私利行为,或恶意损害我协会名誉的会员,由理事会会议决定是否取消其会员资格。(三) 会员申请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必须交回会员章和会员证。(四) 申请退会前应向本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确认后 8 备案。(五) 会员于我校毕业后,视为自然退会。第四章组织第十八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十九条: 本协会设有常规工作机构。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协会工作领导机构。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自觉履行志愿者服务的职责,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任务。(二) 提出活动方案,讨论活动流程; 9 (三) 提出协会的工作不足和方针; (四) 审议协会的年度工作报告; (五) 聘请学校领导或相关单位领导为协会顾问; (六) 召开会员大会。第二十一条: 协会日常事务由常设机构负责。常设机构有秘书处、策划部、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等六个部门, 常设职位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各部门部长。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