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管理目标
宋加乐 闫春光 提要本文从公司治理结构的高度来把握财务管理目标的发展变化,进而归结到根本性的企业可持续发展问题。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当前我们在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的过程中,应当从根本上治理逻辑上,企业要重视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强调他们的权威与参与。而“共同治理”模式有助于保持利益相关者长期合作,强调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成为科学的企业目标,从而逐步成为各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实抉择。
二、《公司治理结构原则》与财务管理目标
(一)《公司治理结构原则》。1999年5月OECD理事会正式通过了《公司治理结构原则》,它是第一个政府间为公司治理结构开发出的一套国际标准,并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1、股东利益;2、对股东的平等待遇;3、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4、信息披露和透明度;5、董事会责任。
(二)《公司治理结构原则》与财务管理目标。由于《公司治理结构原则》考虑到各个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认识到一个公司的竞争力和最终成功是利益相关者协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如果这些原则也可以叫做“模式”的话,从逻辑上判断,可以称为“共同治理”模式。
20世纪九十年代以前,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企业目标备受推崇,但是这种目标只强调了股东利益,而忽视了对其他利害相关者的关注。“公司治理”的逻辑强调各利益相关者应将公司的适应性能力视作自身利益的源泉,进而发展由利益相关者共同拥有公司的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分配来相互制约。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合理分配,是企业治理结构的现实内容。这种治理结构主体的多元化,形成了科学的自我约束机制与完善的组织机构制度,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促使他们进行长期合作,形成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为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提供组织保障。
三、从公司治理结构认识财务管理目标
(一)股东和利益相关者都应承担风险。“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认为,股东承担了企业的全部剩余风险,因而也应享受因经营发展带来的全部税后收益,即股东持有剩余要求权。与债权人和职工承担的风险相比,股东的最大,从而享受的权利和报酬也应最大,即股东财富最大化。实际上,现代企业不只是股东才承担风险,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所以财务管理目标既要强调股东承担风险,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承担很大风险。比如债权人,由于现代企业充分利用财务杠杆而使负债率大大提高,他们实际上已变成与股东共同承担着财务风险。
(二)利益相关者中职工的作用尤为重要。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真正在企业中倾注心血的其实还是企业的经营者和广大职工,而股东常常在资本市场上扮演“投机者”的角色,他们只关心市场上资本价差所蕴涵的套利机会,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并不在意。如果投资的企业业绩不佳甚至破产,他们首先想到的也是“用脚来投票”,从而解除相关的利益关系。当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也得到保护和合理的满足时,才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股东的财富也才能增加;而企业价值实现最大化,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则都能有所增加。这样,在“共同治理”模式下,公司财务管理达到一种良性循环。
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应遵循“共同治理”逻辑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