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入境货物报检指南
一、报检要求: 1、报检单位须在检验检疫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前方可办理报检手续。 2、办理报检手续的人员检疫机关认可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装运前检验合格证书等。 5、申请残损鉴定的还应供应理货残损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事故记录或海事报告等证明货损状况的有关单证。 6、申请重〔数〕量鉴定的还应供应重量明细单、理货清单等。 7、货物经收、用货部门验收或其他单位检测的,应随附验收报告或检测结果以及重量明细单。 8、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还应供应输出国或地区正式的检疫证书;需办理进境审批手续的,还应供应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9、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报检时,应持货运提单和输出国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运输动物出境时,还应提交国家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动物过境许可证》。 10、报检入境运输工具的,还应供应相关检疫证书。 11、入境旅客、交通员工携带的伴侣动物,还应供应入境动物检疫证书及预防接种证明。 12、因科研等特别须要,输入制止进境物的,必需供应特许审批证明。 13、入境特别物品的应供应必要的批件或规定的文件。
三、报检单填制说明: 1、报检单位〔加盖公章〕:按报检单位全称填写并加盖该报检单位公章。 2、报检单位登记号:按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关所办理的登记注册登记填写。 3、联系人:填报检单位的报检员姓名。 4、电话:填报检单位联系检验检疫工作电话号码。 5、报检日期:填报检单位向检验检疫机关提出检验检疫申请的日期。 6、收货人〔中/外文〕:按外贸合同/国外发票中所列买方名称填写。 7、发货人〔中/外文〕:按外贸合同/国外发票中所列地卖方名称填写。 8、货物名称:按国外〔地区〕合同或发票所列中外名称填写。〔译文按标准名称填写〕。 9、 :按《海关统计商品书目》商品编码填写。 10、原产国〔地区〕:按合同所列货物的原产地国名〔地区〕填写。 11、数/重量:按实际报检货物的数/重量填写,重量要填毛净重。 12、货物总值:按发票列明的货值〔以美元计〕填写,以非美元货币计价的,折合成美元填写。 13、包装种类及数量:按运输包装种类及件数填写。 14、运输工具名称号码:按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名称填写,如"海运××轮"、"空运××航班"、"火车××车次"、"海运××轮集装箱××××××"等。 15、合同号:按该批报检货物的外贸合同号填写。 16、贸易方式:按"一般贸易"、"三来一补"和"其他贸易方式"填写。 17、贸易国别〔地区〕:按合同中卖方注册所属国家〔地区〕填写。 18、提单/运单号:按该批报检货物的提单/运单号码填写。 19、到货日期:按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所列进口日期〔或到港日期〕填写。 20、启运国家〔地区〕:按提单装运地点国家〔地区〕填写。 21、许可证/审批号:按该批进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号码或入境审批证明号码填写。 22、卸货毕期:按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所列卸毕日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