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租房屋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2)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信息
甲方将自有的位于 市 室,其中的 次卧朝北一双方应共同保障房间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 全的状态:对于房间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人为因 素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四)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间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 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房间及其附属物品因不可抗拒因素 导致的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 房屋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若乙方使用共同使用区域及设施时造成的人为因素的损坏,乙方应支付甲方经济 补偿;若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人为因素而导致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可以和乙方进行协商解决。
第四条变更个解除本合同条件
(一)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 退交该房间的;(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间及共同使用区域设施的 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 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该房间的;(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
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共同使用区域及 设施和该房间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5)在租赁期间,该 房屋经市或区(县)有关部门批准动迁的;
(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赔偿相 应损失。本合同(4-1条)第(4)第(5)除外。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一)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 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间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间结构或损坏房间,且经甲方书面通知, 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间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 拖欠租金十五天以上的;
(二)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自行退租,若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自行退租,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还。
(三) 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则甲 方可不退回押金给乙方,作为赔偿。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一)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间供乙方使用的,逾期交房造成乙方 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 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间及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它纠纷,不得干预 乙方正常居住。
(三) 房屋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共同 使用区域物品非人为损坏,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及时维修和处理,以免影响 使用。
(四) 合租期间,甲方应保证水、电、煤气、物业管理、宽带等设施正常使用,非 人为因素产生的故障损害等要及时维修。
(五) 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