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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经典案例分析(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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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经典案例分析(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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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经典案例分析(八)
二十二、走私罪
  [案情]
  被告人:杨某,男,34岁,某边防大队副大队长。
  被告人:林某,男,29岁,某边防派出所干事。
  被告人杨某在任第三,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第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的干脆存心,间接存心或者过失不构本钱罪。这种干脆存心的内容,详细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一种以权谋私的行为,将侵害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及其信誉,危害公司制度安康开展,而存心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从本案的状况看,被告人钱某的行为完全符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构成的要件。第一,钱某系电子元器件公司的经理,属于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符合本罪的主体要件。其次,钱某在主观方面实施了非法收受杨某***的财物,并且为杨某谋取巨大的非法利益,是出于存心以权谋私。第三,钱某在客观上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杨某***财物的行为,符合本罪的客观要件。第四,钱某的行为大大损害了公司的正常管理活动及其信誉,符合本罪的客体要件。所以,对钱某的行为应以《刑法》第163条的规定惩罚,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二十四、保险诈骗罪
  [案情]
  被告人:陈某,男,30岁,个体运输户。
  被告人陈某于11014年7月8日向某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将其所拥有的彩色电视机、立体声音响等高档电器投保了价值6万元的财产保险。11015年9月被告人陈某,因赌博欠了4万元赌债,但无力归还,就萌发了制造保险事故骗取巨额保险金的恶念。被告人随后用极其低廉的价格收购了别人废弃的破旧家用电器放置其家,把自己原有的彩色电视机,立体音响等高档电器搬出藏于亲戚家。11015年10月20日,陈某存心将其室内物品点燃,引起火灾,将其购置的破旧家用电器全部烧毁。然后向某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伪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并骗取了5万元的巨额保险金。










  [问题]
  陈某的行为应定何罪?它有何特征?
  [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存心制造保险事故,骗取某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5万元的巨额保险金,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应以《刑法》第1101条规定,对陈某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她2开元罚金。
  [法理分析]
  依据《刑法》第1101条规定,所谓保险诈骗罪是指违反保险管理法规,意图诈欺保险金而采纳虚构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以及其他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第一,本罪侵扰的客体是我国的保险制度。其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诈骗保险金的行为,它包括:投保人存心虚构保险标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缘由或者夸张损失的程度,或者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存心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投保人、受益人存心造成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第三,本罪的主体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单位。第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存心,并且具有诈骗保险金的意图。
  从本案状况来看,我们认为,被告人陈某出于骗取保险金的目的,把已经废弃不用的废旧家用电器冒充经过财产保险的家用电器,并放火燃烧,存心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了价值5万元的巨额保险,侵扰了我国的保险制度。其行为在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都完全符合保险诈骗罪的四个特征。应以保险诈骗罪定罪量刑。










  由此可见,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二十五、洗钱罪
  [案情]
  被告人:游某,男,28岁,某银行职员。
  11014年8月9日参与毒品犯罪、***组织的贾某〔另案处理〕突然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