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9
文档名称:

【精品】PPT课件 丰台区卫生监督所 2011.5.ppt

格式:ppt   页数:29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精品】PPT课件 丰台区卫生监督所 2011.5.ppt

上传人:12345 2014/12/3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精品】PPT课件 丰台区卫生监督所 2011.5.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游泳场所的卫生 监督与管理
丰台区卫生监督所
目录
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游泳场所卫生规范》
举报投诉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
延续卫生行政许可相关事宜
游泳场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
法律法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5月1日)
《游泳场所卫生规范》
卫生标准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卫生管理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十四条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
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卫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第二十三条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第二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二十七条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第三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第三十七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或者安排未经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岗的;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
(四)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 (五)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 (六)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的; (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八)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 (九)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