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浅析
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浅析
摘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对于低碳经济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通过分析我国现有相关低碳经济财税政策的现状并积极借鉴国外的实践和经验,提出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关键词:低碳经济;财税政策;节能减排
作为一种以低能耗、低排放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发展与减排并重是其遵循的主要原则,体制创新是关键所在,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是价值取向。随着2009年底我国政府正式对外公布2020年二氧化碳单位GDP排放比2005年减少40%-50%减排目标,低碳经济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和重视,而作为政府宏观调控重要手段的财税政策,理应在推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
1 当前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财税政策现状
财政投资支出结构和财政补贴不合理
首先,源于政府财力局限和投资项目的分散,那些节能减排效应明显而市场化运作又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低碳产业领域财政支出乏力,用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科研开发和新技术推广方面的支出欠缺。其次,长期以来缓解基础部门经营困境的能源和资源性政策补贴使资源和商品的价格发生扭曲,无法真正反映其包括环境成本在内的全部社会成本,从而造成商品高价、原材料低价、资源无价的状况,导致在生产与消费中加重了环境的污染与破坏,背离了低碳经济发展的目标。
低碳发展的财政投入总量小,效率低
根据国际经验,当治理环境污染的投资占GDP的比例达到1%-%时,可以控制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当该比例达到2%-3%时,环境质量可有所改善。目前我国的低碳环保投入“十一五”%左右。这种现象的出现除经济发展水平的直接制约外,一方面是由于各级政府对低碳投入重视不够和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事权界定模糊;另一方面在于政府唯GDP是瞻的发展理念,对未来具有一定风险的低碳产业缺乏财政投入的积极性,且由于发展低碳经济的正外部性特点,政府又缺乏有效的激励和扶持机制,私人资本不愿主动投入,难以调动民间环保投资的积极性。
财政投入不仅总量偏少,而且效率不高。主要体现在低碳设施闲置现象普遍,运转效率低下,减排效果不佳。同时由于严格执法的间断性,执法运动的现阶段性,在松懈期污染者有机可乘,卷土重来;工业污染治理技术落后或成本高,工程质量差,管理水平低,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或者大大增加污染企业负担。低碳投入效率不高又增加了进一步筹集低碳资金的难度,而且污染治理设施资金被挪用、浪费现象严重,从而造成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
缺乏较完善的低碳税收体系
目前我国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体系并不完善,政策支持范围也较为狭窄。总体而言,现有税收政策的覆盖范围和支持力度都与《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可再生能源以及节能、低碳技术设备的研发推广仍缺乏必要的税收支持政策。另外,对能源消耗行为的调控大多还是以费代税的方式进行,阻碍了税收政策对节能减排工作引导和促进作用的发挥。这种缺位、错位既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的调控和监管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低碳经济的税收收入来源,弱化了税收对低碳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
税收支持方式较为零散化
我国现行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