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委托方代理人:
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关交接手续。
2、甲方对乙方的详细经营活动进行监察,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义务参与商业广场的推广与宣传,并配合乙方共同
树立及维护该商店的优秀民众形象,不得做有损乙方名誉的事情,不得违犯乙方的管理规定。
4、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或转让时,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转让。甲方保证抵押或转让行为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在同样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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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不担当该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6、甲方关于乙方在授权经营期内严重损毁物业行为有权遏止,如经营户须对商店进行改造或装饰,在不危及商店安全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阻扰。
7、对乙方在管理经营过程中而付出的招商等费用由乙方担当。在乙方管理经营经期限内,甲方不再对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8、甲方不得一方面排除本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要求该商店承租方进行合法经营。
2、乙方有义务经营管理好该产权商店。
3、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将该商店经营用途改做其余经营用途的,在
不损害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予准许。改变该商店用途的报批手续由乙方按照法律、法例以及六福国际商业广场统一管理的规定负责办理。
4、乙方有权在经营期内将物业租给他方并获得利润;
5、乙方有权将甲方所委托经营的商店以自己的名义租借给他方;
6、因甲方阻挡乙方或乙方同意的商店使用者使用商店时,乙方有权依法追查甲方对
乙方和商店使用者造成的损失。
7、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经营该商店的所有利润归乙方所有。
8、在该商店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改变该商店的装饰风格,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营。
9、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装饰,在外墙、通道等公用部位建立广告牌、灯箱等宣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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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在签署本合同后私自中止合同,向乙方支付该商店购买价款的43%
的违约金。
2、甲方在托管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有以任何方式私自转让权利
予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合作,及其他损害乙方权益的情形,否则视为违约。乙方能够排除托管关系,并追查因此而造成的经济及有关其他损失之责任。甲方如
有违约,乙方则有权中止、排除托管关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补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甲方没有按照约准时间交接物业,则甲方应在规定的交接日期之日起,每天向乙方支付该商店购买价款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4、合同签署后,如甲方单方排除合同或毁约应向乙方支付该商店购买价款
的43%的违约金。七、合同的排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