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股权代持协议
股权代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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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协议
股权代持协议
甲方(拜托方): 身份证号:
住处地: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住处地:
甲、乙两方本着同样自发、磋商一致的原则,经友善磋商,就甲方拜托乙方股权代持协议
股权代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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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协议
股权代持协议
甲方(拜托方): 身份证号:
住处地: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住处地:
甲、乙两方本着同样自发、磋商一致的原则,经友善磋商,就甲方拜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完成协议以下,以兹两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拜托内容
民币
甲方自发拜托乙方作为自己对
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目标企业注册资本的
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目标企业” ) 人
% ,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
股权代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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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协议
有人,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拜托并代为履行该有关股东权益。
目标企业系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建立的有限责任企业,法
定代表人为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元,住处地为_______,经营范围为
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拜托权限
甲方拜托乙方代为履行的权益包含: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履行的代持股份在目标企业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加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盈利、列席股东会并履行表决权、以及履行企业法与目标企业章程授与股东的其余权益。
第三条 甲方的权益与义务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质出资者及所有者,对目标企业享有实质的股东权益并有权获取相应的投资利润,包含但不限于股息或盈利、节余财富分派权等利润;乙方仅以自己名义代甲方拥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利润权或处理权(包含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理行为)。
在拜托持股限期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所有或部分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波及到的有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赞同,并没有条件蒙受。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质所有人,有权依照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合的受托行为进行监察与纠正,并有权鉴于本协议商定要求乙方补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质损失。
甲方以为乙方不可以诚实执行受托义务或乙方有使甲方权益受损之时,甲方有权随时排除对乙方的拜托并要求乙方将相应的代持股份转给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四条 乙方的权益与义务
未经甲方预先书面赞同,乙方不得转拜托其余方拥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作为目标企业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拥有的股权遇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
以股东身份参加目标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履行表决权时起码应提早 10日通知甲方并获得
甲方书面受权。在未获取甲方书面受权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拥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
益进行任哪处罚,包含但不限于对股份进行转让、质押、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行
任何可能伤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乙方承诺将其将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投资利润(包含现金股息、盈利
或任何其余利润分派)均所有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取该等投资利润后 3日内将该等投资
利润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假如乙方不可以实时交托的,应向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