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我国环境执法问题及对策研究
论我国环境执法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环境执法是环境保护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经济迅猛发展,环境执法工作越来越暴露出许多问题,陷入执法的困境。本文分析了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环境法律体系存在缺陷、环境执法机制不健全、环境法律意识淡薄、地方政府干预过度。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环境执法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1-154-02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层出不穷,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给人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我国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而环境执法是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其遍布在环境管理的各个角落,是环境管理过程中极为有效的手段。下面将对环境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促进环境执法在改善环境、解决环境问题、遏制破坏环境行为等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
一、概述
环境执法,也称为环境行政执法,是指依法享有环境管理权的行政主体,依职权适用法律手段对环境行政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环境行政行为,并进行其它环境监督管理的活动。豍有的观点认为行政机关制定环境行政法规和规章等行政立法行为及解决和处理争议与环境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民事争议的行政司法行为也属于环境执法的范畴,为了避免争议,本文所指环境执法仅指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环境执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环境行政许可、“三同时”验收、现场检查、限期治理、排污收费、调查取证、环境行政处罚等。因此可以看出,环境执法具有环境法与行政法的双重特点,环境管理离不开环境执法,其是环境管理过程中极为有效的行政手段。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事故不断发生,其产生的污染问题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环境保护部门在环境执法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使得执法难以落到实处。下面笔者将对这些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我国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环境执法工作正在逐步形成以集中式执法检查活动为推动,以日常监督执法为基础,以环境监察执法稽查为保证,以公众和舆论监督为支持的现场监督执法工作体系。豎但是由于环境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在环境执法过程中仍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消极执法或者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而对环境污染视而不见,对没有曝光的环境污染事故,产生重大影响的环境污染事件故意隐瞒、欺骗公众的现象也依然存在。由于许多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忽视环境保护,使得环境执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缺乏坚强的后盾,软、硬件设施不齐全,使得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层出不穷,使执法工作陷入难以落实的境地。
(一)环境法律体系存在缺陷
环境法律体系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环境立法上有空白,另一方面则表现为环境立法缺乏可操作性。例如:环境污染量化和赔偿处罚力度等存在法律空白。另外,现行立法对行政相对人的环境行政法律责任规定的十分详细,而涉及到执法主体的法律责任规定少之又少,即使有的法律规范中有相关的规定也是含糊不清的。同时,现行相关立法对环境行政法律责任追究的程序、措施等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稀缺,这使得环境行政责任在现实社会中的具体落实失去了重要的制度基础,缺乏可操作性。
(二)环境执法机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