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印章管理制度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目的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用章规范化,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适用范围适用于淄博中创置业有限公司主导部门综合部一、为了保证中创置业公司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本着规范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的目的,有效维护集团利益,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人代表印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三、印章的申请与使用 1、公章、部门章、职衔签字章的使用必须办理申请手续, 按既定的程序审批后方可加盖。一般审批程序:填写“加盖印章申请单”→申请部门负责人签批→印章管辖部门最高负责人签批→印章保管人加盖。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需上报或请示主管副总签批。业经领导签发的公文,加盖相应印章时, 不须另办申请用印手续,但用印后必须登记; 填写申请内容时,务必填清用印事宜、内容及份数,做到清晰明了; 2 、合同类的用印需将已完成的合同会签审批件作为附件,无需再经相关领导审批, 只需报至印章管理人处即可用印; 3 、凡是用印的文件,相关要件必须齐全,即: 用印文件不能为空白;合同类文件须经对方盖章且法务加盖审核章后,审核公司名称和签订日期无误后,方可用印; 4 、如用印文件内容发生改变,需要重新用印的,务必将此前用印的文件收回,由印章管理人予以销毁,方可重新用印; 5、用印时须在用印申请表上进行登记确认。四、各类印章的管理责任人及审批权限 1 、公章。主要用于各类对外文件及内部重要的通知等。公章由项目总经理直管, 项目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公司公章由项目总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可指定综合部专人保管, 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印章保管人承担保管使用责任; 2、合同章。主要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协议。公司合同章由项目总经理指定综合部专人保管; 注:为便于管理,公章与合同章建议为同一人保管。 3、法人章。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及需加盖法人章的合同协议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登记后方可盖章。公司法人章由公司项目总经理指定人员保管,法人章与公章、合同章不能为同一人保管。 4 、财务章。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 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公司财务章均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发票章由出纳保管。 5 、审批权限一览表印章管理制度编号: 版号: A/0 页码: 注: 1 、所有用印必须有登记台账,并妥善保存备查。 2 、凡在公司证照类、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加盖印章的,必须提前加盖限定用途章。五、携章外出及印章移交的相关规定(一) 携章外出公司印章原则上任何人不得借出公司使用。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借印章外出公干的,需提前 2 天提交“携章外出申请”,原则上携章外出人员必须为两人同时在场,在申请审批通过后,在印章管理人处领取印章。携章外出申请的最终审批人为公司第一责任人。归还印章时,须将借用印章加盖文件的复印件一并交付备查;凡发现借用印章加盖其他文件或空白纸张或因此而发生问题,将严肃追究借用人的责任。(二) 印章移交印章保管人休假或变更时进行印章的移交,需填写印章交接表(一式三份) ,经领导审批后方可移交。接管人员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