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简朴的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合同四篇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多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其他措施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种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内,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并书面告知甲方。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按本合同商定享有权利和承当义务,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政策调节,本合同和之有抵触的部分,以调节后的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其他商定事项:
1、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结,甲乙双方互不承当责任。
2、乙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因经济条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有条件的,或购买(含购买经济合用住房)、受赠、继承其他住房的,应在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3、租赁期间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可提前向甲方申请终结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有关费用的结算。
4、其他:
第十八条 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一方违约的,除正常结算外,此外需按三个月租金数额计算违约金补偿另一方。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措施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均具相似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签章):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出租方(如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如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到如下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房屋(如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温州市下吕浦____层。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商定外,乙方不得任意变化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节,则按新政策规定调节租金原则;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节租金。
第五条 付款措施。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合同另有商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当所有责任,由此给乙方导致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补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半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当;平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当。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导致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当并责任补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实行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当所有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有关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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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称于30天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规定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批准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达不续租的,则视为批准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达不租的,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需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导致损失的,双方互不承当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和印刷文具有相似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循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
第十六条 其他商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