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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属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与墙面撑紧,四角横楞与墙面距离,平衡对重一侧为600毫米,其它三侧均为400毫米,离墙空档处应加隔排钢管,间距不大于200毫米,隔排钢管离四周墙面不大于200毫米。
6、脚手架柱距不大于1.8米,排距为1.8米,每低于楼层面200毫米处加搭一排横楞,横向间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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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毫米,满铺竹笆,竹笆一律用铅丝与钢管四点绑扎牢固。
7、脚手梁拆除顺序应自上面下进行,拆下的钢管、竹笆等须妥善运出电梯井道,禁止乱扔乱抛。
8、电梯井道内的设施,必须由脚手架保养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9、张挂安全网及拆除井道内设施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接点必须安全可靠。
三、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量必须有严格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
2、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 l米;如立在地面上,必须使用轧桩轧牢。底座轧桩不得少于8根,轧桩用75×75毫米角钢,,轧桩上部必须与井架底盘连接牢固。
3、高度为10一15米的井架应设缆风一组(4—8根);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只以上的钢丝绳夹头紧固。
4、井架采用附墙者应用刚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吊点必须经过计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
5、井架搭至11米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后,方可拆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度,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连接。地锚、披头要安全可靠,桩头后须有拖桩。如使用木桩,木桩直径不得小于15厘米,埋深不少于1.5米。禁止将缆风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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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度在30米以上的井架,其缆风绳上的花兰螺丝,必须加以保险。穿越马路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井架的立校应垂直稳定,其垂直偏差不应超过高度的千分之一,接头应相互错开,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应超过2个。井架导向滑轮与卷扬机绳筒的距离,带糟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倍,无槽光简应大于卷简长度的20倍。
9、井架运输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搁置点必须牢靠,通道两边必须装设防护栏杆,并装有安全门或安全栅栏。
10、井架吊篮必须装有防坠装置,冲顶限位器和安全门;吊篮两侧装有安全挡板或网片,高度不得低于1米,防止手推车等物件滑落,吊篮的焊接必须符合规范。
11、井架底层周围及通道口,必须装设隔离防护栅,井架高度超过30米,须搭设双层安全棚;如无法设置隔离棚,则井架四周必须接安全网,安全网应三面包满。
12、井架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卷扬机应单独接地并装设防雨罩。
13、卷扬机应采用点动开关。
14、井架吊篮与每层楼面必须有醒目的信号装登或标志。
15、装设起重把杆的井架,底部应有3—4吨的压重物,把杆底座要高出建筑物,把杆顶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秆与井架的夹角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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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0度之间,并设保险钢丝绳。起重钢丝绳应装设限位装置。把杆不得碰到缆风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