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伙种植合同合同书-合伙种植合同合同书
合伙种植合同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国合同法》及有批准,三方可共同作为一方就本合伙项目和她人进行合伙。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合同商定的退伙事由浮现;②经全体合伙人批准退伙,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导致损失的,应当补偿对方损失。通过自愿措施退伙,退伙给其相应出资比例的商品(苗木),不退还资金。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然退伙:①死亡或被依法宣布死亡;②被依法宣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制实行在合伙公司中的所有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和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许可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中的所有或部分财产份额。在相似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应先经其他合伙人一致批准,否则,不得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看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公司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合同即成为合伙人。
第十二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状况下,其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项目名称和名义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取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布死亡的状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给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根据合伙合同的商定或经全体合伙人批准,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合伙的终结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因素。
(二)合伙的清算:;,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3
定清算人的,任一合伙人可以向合伙项目履行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进行清算;,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
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则按本合同商定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派;,则按本合同商定的出资比例由各合伙人予以承当,对外各合伙人应承当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当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当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其他已全额出资方每方支付未出资额的10%的违约金,并应当补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批准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肯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自愿退伙解决,转让人应补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三)合伙人擅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作为退伙解决;由此给其他合伙人导致损失的,承当补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背本合同、或因重大过错或违背法律规定而导致合伙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当补偿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措施。
凡因本合同或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蒙城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合同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和本合同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三)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方(签字):
年月日
办公室使用合伙合同
甲方:
东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
乙方:
一、基本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所指标的为
环球中心3-2-1703办公区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是合伙关系,共同使用该办公区域
第三条:合伙期限:三年
二、双方权义
第一条:合伙措施:
1、第一年:由甲、乙双方出资负责办公区域的装修,由乙方出资负责全年的房屋租赁及水、电、煤气费、宽带费、物业费等费用
2、第二、三年:甲乙双方共同承当房屋的租赁及水、电、煤气费、宽带费、物业费等费用,费用根据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第二条:办公室负责人为甲方,负责和产权单位、工商、税务、法律等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