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西北勘测设计院 以
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源部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水利部
公 安 部 消 防 局
年 月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
第三章 厂区规划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防火间距
第三节 消防设施
第四章 厂房 泵房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安全疏散
第三节 消防设施
第五章 屋外电气设备
第六章 屋内电气设备
第七章 电缆
第八章 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
第九章 消防给水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给水设施
第三节 屋外 屋内消防给水
第四节 机电设备消防给水
第十章 采暖与通风
第十一章 消防电气
第一节 消防配电
第二节 火灾事故照明 疏散指示标志和灯具
第三节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 条 为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 在厂区规划和厂房 泵房设计中贯彻 预防为主 防消
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 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特制定本规范
第 条 水利水电工程的防火设计 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 积
极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 做到保障安全 使用方便 经济合理
第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 扩建及改建的大 中型水力发电厂 含抽水蓄能电厂 和大型水泵
站
小型水力发电厂和中 小型水泵站可参照执行
第 条 水利水电工程的防火设计 除必须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
计标准 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
第 条 水力发电厂和水泵站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应依据现行的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规定的原则划分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