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保险合同纠纷诉讼费
篇一:保险公司承当诉讼费及鉴定费用案例
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觉得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立即一次性告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立即作出核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和其他必须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商定外,由保险人承当。
参照规定: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等,保险公司应依法补偿项目涉及: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食宿及误工费、残疾补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医药费、诊断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须且合理的后续诊断费、整容费、营养费和被保险人根据法院判决承当或调解承当的精神损害安慰金。
律师建议:审判实践中,受害方及车主祈求判决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补偿精神损害安慰金,并没有超过车主和保险公司有关补偿限额的商定,是会得到法院承认和支持的。因此,在不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状况下,当事人完全可以主张由保险公司来补偿精神损害安慰金,以充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保险公司与否承当
有位读者打来电话询问,她们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出了事故后,导致了第三者受伤和财产损失,固然这些损失会由保险公司补偿保险金,但是由于价格谈不拢,成果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要打官司。该读者表达,由于肯定要赔人家,因此官
司肯定必输无疑。那么这个诉讼费是应当自己承当,还是应当由保险公司来承当呢?
律师答复:
中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导致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除合同另有商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和其他必须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当”。
结合网友的问题,这一种条款至少阐明了这样5个意思:1、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受害人和被保险人打官司的,如果被保险人被判决承当诉讼费用,那么这个诉讼费用应当由保险公司承当;2、不仅仅是诉讼费用,甚至必须、合理的如律师费、鉴定费、实行费、保全费等广义的诉讼费用,也应当由保险公司承当;3、诉讼费用补偿应当是在保险限额之外另行计算,例如投保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成果诉讼费用花了3000元,;4、除非在保险合同中,双方商定不由保险公司承当这些诉讼费,那么保险公司承当这些诉讼费的义务是法定的。5、诉讼费的数额没有限制。
但是实践中,很少看到有保险公司承当诉讼费的状况。一方面,诸多被保险人不理解这方面的规定,心想保险公司能把损失补偿了就谢天谢地了,哪还敢想再让人家承当诉讼费。另一方面,问(自:. 小草 范 文 网:)题出在保险合同的规定上。目前保险合同文本对此规定的大意是,除非保险公司事先书面批准承当诉讼费,否则保险公司就不承当诉讼费,并且诉讼费的额度一般不能超过保险限额的30%。应当说,这样的合同条款比较巧妙,把法律规定的意思一下子完全变了。
法律规定的意思是“如果保险公司和顾客没有此外商定,那么保险公司就必需要承当诉讼费”。成果被修正成为“如果保险公司和顾客没有此外商定,那么保险公司就绝对不承当诉讼费”。本来的法定承当诉讼费义务,忽然就没了。但是,这种修正有效没效呢,仿佛也不能说就不行。
对于车主而言,几乎不会有人想到,在打官司的时候,还要找保险公司要个“事先书面批准”。即便去找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不同样意出这个“事先书面批准”,恐怕也没有什么措施。因此,很少能看到保险公司承当诉讼费的状况。
对于车主而言,一般第三者责任险案件诉讼费并不多,自己担了也不是很大的承当。但是对于有些重大的案件,特别致人死亡、伤残的案件,诉讼费和其他费用有时候也不少。特别是对于某些机构顾客,例如出租车公司、货运及客运公司、机关团队等,事故一多,这种费用就可观了。因此,有必须找保险公司商量商量,就诉讼费承当问题达到一种合同。只有这样,车主才干真正享有到自己法定的权利。
保险公司承当诉讼费及鉴定费用案例
-07-03 22:17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西民初字第37号
原告苏韦平,男,1979年4月16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杨四侠,河南五色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华支公司(如下简称人民财产保险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忠祥,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子勇、毛长征,该公司法律顾问。
原告苏韦平和被告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苏韦平委托代理人杨四侠、被告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张子勇、毛长征到庭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