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沙门氏菌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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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氏菌检验
沙 门 氏 菌 检 验
范围
本法适用于食品中沙门氏菌的检验。
设备和材料
处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
冰
A
+〔-〕
+〔-〕
+
可疑沙门氏菌属
A
A
+/-
+/-
-
非沙门氏菌
K
K
+/-
+/-
+/-
非沙门氏菌
注:K:产碱,A:产酸;+:阳性,-:阴性;+〔-〕
:多数阳性,少数阴性;+
/-:阳性或阴性。
接种三糖铁琼脂和赖氨酸脱羧酶试验培养基的同时,可直接接
种蛋白胨水〔供做靛基质试验〕、尿素琼脂〔〕、氰化钾〔KCN〕
培养基,也可在初步判断结果后从营养琼脂平板上挑取可疑菌落接
种。于36℃±1℃培养18h~24h,必要时可延长至 48h,按表3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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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将已挑菌落的平板储存于 2℃~5℃或室温至少保存 24h,以备
比必要时复查。
表3沙门氏菌属生化反响初步鉴别表
反响序号
硫化氢〔H2S〕
靛基质
尿素
氰化钾〔KCN〕
懒氨酸脱羧酶
A1
+
-
-
-
+
A2
+
+
-
-
+
A3
-
-
-
-
+/-
注:+阳性;-阴性;+
/-阳性或阴性。
反响序号A1:典型反响判定为沙门氏菌属。如尿素、KCN和懒氨酸脱羧酶3项中有1项异常,按表4可判定为沙门氏菌。如有2项异常为非沙门氏菌。
表4沙门氏菌属生化反响初步鉴别表
尿素
氰化钾〔KCN〕
懒氨酸脱羧酶
判定结果
-
-
-
甲型副伤寒沙门氏菌〔要求血清学鉴定结果〕
-
+
+
沙门氏菌Ⅳ或Ⅴ〔要求符合本群生化特征〕
+
-
+
沙门氏菌个别变体〔要求血清学鉴定结果〕
注:+表示阳性;-表示阴性。
醇试验,沙门氏菌靛基质阳性变体两项实验结果均为阳性, 但需要结
合血清学鉴定结果进行判定。
隐形为沙门氏菌,同事赖氨酸脱羧酶阳性,甲型副伤寒沙门氏菌为赖
氨酸脱羧酶阴性。
表5沙门氏菌属生化群的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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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Ⅰ
Ⅱ
Ⅲ
Ⅳ
Ⅴ
Ⅵ
卫矛醇
+
+
-
-
+
-
山梨醇
+
+
+
+
+
-
水杨苷
-
-
-
+
-
-
ONPG
-
-
+
-
+
-
丙二酸盐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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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N - - - + + -
注:+表示阳性;-表示阴性。
或全自动微生物生化鉴定系统进行鉴定。
血清学鉴定
抗原的准备
%~%琼脂培养物作为玻片凝集试验用的抗原。
O血清不凝集时,讲菌株接种在琼脂量较高的〔如 2%~3%〕培养
基上再检查;如果是由于 Vi抗原的存在而阻止了 O凝集反响时,可
挑取菌苔于1mL生理盐水中做成浓菌液,于酒精灯火焰上煮沸后再检
查。H抗原发育不良时,将菌株接种在 %~%半固体琼脂平板
的中央,俟菌落蔓延生长时,在其边缘局部取菌检查;或将菌株通过
%~%半固体琼脂的小试管 1次~2次,自远端取菌培养后
再检查。
多价菌体抗原〔O〕鉴定
再玻片上划出2个约1cm×2cm的区域,挑取1环待测菌,各放
1/2环于玻片上的每一区域上部,在其中一个区域下部加 1滴多价菌
体〔O〕抗血清,在另一区域下部参加 1滴生理盐水,作为对照。再
用无菌的接种环或针分别将两个区域内的菌落研成乳状液。 将玻片倾
斜摇动混合1min,并对着黑暗背景进行观察,任何程度的凝集现象
皆为阳性反响。
多价鞭毛抗原〔H〕鉴定
血清学分型〔选做工程〕
用A~F多价O血清做玻片凝集试验,同时用生理盐水做对照。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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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盐水中自凝者为粗糙型菌株,不能分型。
被A~F多价O血清凝集者,依次用 O4;O3、O10;O7;O8;O9;
O2和O11因子血清做凝集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判定 O群。被O3、
O10血清凝集的菌株,再用O10、O15、O34、O19单因子血清做凝集试验,判定E1、E2、E3、E4各亚群,每一个O抗原成分的最后确定均应根据O单因子血清的检查结果,没有O单因子血清的要用两个O复合因子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