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小微企业培训课件-
目录:
8
二、小微企业增值税——认定标准
增值税中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企业类别
年应税销售额
纳税人类型
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50万
小规模纳税人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策
本年度新成立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但汇算清缴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23
三、小微企业所得税——办理流程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
24
三、小微企业所得税——新老政策衔接
(一)下列两种情形,全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
25
三、小微企业所得税——新老政策衔接
(二)2015年10月1日之前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分段计算2015年10月1日之前和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时间段
2015年10月1日之前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
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政策
适用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适用减半征税政策。
确定方式
按照2015年10月1日之前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确定
按照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确定
26
三、小微企业所得税——新老政策衔接
计算公式:
10月1日至12月31日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
注:2015年度新成立企业的起始经营月份,按照税务登记日期所在月份计算。
27
三、小微企业所得税——新老政策衔接
案例:
红星印刷厂成立于2015年5月10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 式,按季度纳税申报。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24万元。
问:1、如何计算第4季度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减半征税政策的实际利润额=24×(3÷8)=9万元;适用减低税率政策的实际利润额=24-9=15万元。
2、该企业如何确定2015年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减免额?
减免税额=15×(25%-20%)+9×[25%-(1-50%)×20%]=+=)
28
三、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临界点
2016年度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所得税
300000
30000
300001
差额
1
一块钱如何筹划?
29
三、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本行通过《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填报。含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金额
30
三、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第2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本行通过《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填报。含小微企业减免税额
“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填报
,本年预缴时,选择“是”,预缴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选择“否”。
,“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符合规定条件,选择“是”,预缴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选择“否”。
“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符合规定条件,应纳税所得额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预计本年度会计利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选择“是”,预缴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选择“否”。
,鉴于上一年度汇算清缴尚未结束,可以按照上年度第四季度预缴情况选择“是”或“否”。
本栏次为必填项目,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选择“否”。
31
三、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第2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填报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减按20%税率征收(减低税率政策)和减按10%税率征收(减半征税政策)。
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纳税人,本行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