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研究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概念
第二部分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类型
第三部分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演进
第四部分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特点
第五部分思考
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概念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指体系化的高等教育管理组织制度,是关于高等教育事业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和职责、权益划分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包括国家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和高等学校的自身管理体制。它既含宏观的政府、社会与高校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组织运行方式,也含微观的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具体包括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资体制、招生就业体制、内部管理体制等。
宏观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宏观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根本制度,是国家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中机构设置、相互关系和责权划分的制度,主要是明确国家对高等教育进行行政管理中,由哪级政府统筹和决策,它们之间的责权如何划分及对高等教育机构如何管理等。它是高等教育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特点。
主要内容:
规定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学校在实施高等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职能,包括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方式来协调和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学校、社会与学校以及学校内部上下之间、各部门之间关系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如果把高等教育作为一个大系统,各个高校就是其子系统。那么,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带有高等教育的全局性、整体性的制度,支配着高等教育的全部管理工作。
微观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微观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指高校的管理体制,涉及高校内部的领导分工、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及相互关系等管理制度,它决定学校的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后勤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直接支配着高校的全部管理工作。一方面直接制约高等教育各种功能的发挥,另一方面又是高校教育与社会联系的枢纽。
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类型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类型传统上就是指国家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干预高等教育活动,即高等教育管理机构的组织形态。
按照高等教育管理权力的划分和行使方式的不同,把世界各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划分为三种类型:中央集权制、地方分权制、中央与地方合作制。
三、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演进
(一)宏观方面
“大一统”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初步形成
(1949年-1957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至1957年间,在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下, 强调党和政府对高等教育的集中统一管理,全国各高校主要由中央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各部委直接管理。这种管理体制,在当时条件下有利于高等教育的政令统一,有利于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宏观调控。但实行高度集中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限制了高校办学自主权,阻碍了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同时,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出现了综合化的趋势,学科之间的界限逐步模糊,学科交叉以及新兴学科的产生成为一个重要发展方向。院系调整后按行业、岗位甚至是产品设置专业,使得专业越分越细,专业结构不尽合理,缺少有机联系。单一专门学院的格局也明显不适应这种潮流和变化,违背了教育科学发展的规律。
高等教育分权管理的探索(1957-1966 年)
1957 年底开始的高校管理权限下放工作,改变了管理体制上的条条为主、过于集中的状况,充分发挥了地方办学的积极性,对适应地方经济及社会发展是必要的。但中央对权力下放缺乏宏观上的统筹规划和控制指导,加之地方缺少管理高等学校教育的经验,使地方发展高等教育的积极性、灵活性变成了盲目性。在“大跃进”的狂热背景下,教育领域出现了“教育革命”,致使高等学校的数量迅速增加。
196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对高等学校实行中央统一领导,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两级管理的制度”,同时还规定了中央、地方两级行政机关管理高等学校的主要职责,为加强国家对教育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起到了重要作用。经过调整和整顿,高等教育的中央集权管理体制再次确立。
“文化大革命”期间高等教育管理的失控(1966 -1976 年)
“文化大革命”从教育领域发源,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教育事业成为斗争的焦点。在“文化大革命”、“大破大立”口号的号召下,从1966 年6 月起,高等教育部、教育部的负责人先后受到批判和斗争,教育、教学工作逐步陷于停顿。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高等教育管理就陷入瘫痪和半瘫痪状态,从1966 年到1975 年重建教育部期间, 有8 年时间教育事业无专门主管部门,缺乏宏观的管理和领导。同时各级政府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正常的管理体制被打乱,教育质量急剧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