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木门代理合同
木门代理合同1
甲方:XXXX
公司地址:XXXX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电话 :XXXX传真:XXXX
乙方:
地址:
电话: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关系
甲、乙双方本着用途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当担当因此造成的损失。
8。2 甲方保证在乙方授权区域内,不干脆销售“天籁木门”品牌产品(工程单例外)或另寻其他代理商。如有发觉,后果由甲方负责。
8。3 乙方在区域内接到工程单,甲方将向乙方供应相关帮助和手续,但不能变更甲、乙双方的购销性质,乙方与第三方的买卖关系所产生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8。4 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发觉乙方有销售其他品牌同类产品的行为,马上取消或暂停一切赐予乙方的支持与实惠。情节严峻的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终止合作关系。
8。5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九条、公司支持及考核(详见附件:招商政策)
甲方在合同期内实行“年度考评”的考核制度,对乙方进行销售额考核。在考核阶段,乙方未能完成该期间销售额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销区域进行渠道整改、增开新客户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合同签订留意事项及生效
10。1 甲方营销人员为详细执行本协议的托付人,但未经甲方营销总部的书面同意,甲方的营销人员不得从乙方处收取、借用各种形式的现金、货款、借款或发生债权、债务、否则后果乙方自负。
10。2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1。1 《招商政策》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本合同附件《招商政策》的规定执行。
11。3 合同期满,乙方已完成各项经销指标的有权优先续约。
11。4 合同期满,乙方无论因任何缘由未能取得有效续约的,则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注:本合同以甲方财务收到乙方品牌运用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XXXX 乙 方: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 日 期:
木门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同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
,向甲方申请加入“大开”木门区域经销经营体系,自愿接受甲方之经营理念,认同甲方的经营管理模式及产品定位。
省 市(县) 区(镇) 街(路) 号开办“大开”牌木门专卖店。符合 店要求,属于独家经营区域,并代理开设“大开” 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可在该区域范围内,从事旋朝木业“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的销售与推广,并负责该区域市场的渠道供货与销售管理.
乙方享有旋朝木业全国统一供货价(详见价格表)。甲方若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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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首次新店出样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捌仟 元整,方可享受代理商供货价。乙方购货需填写《订货协议》,负责人签字盖章加以确认。(见附件2)
乙方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等方式向甲方财务部所指定的账户支付货款,款到支配发货。
甲乙双方可依据实际购销状况定期核对往来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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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订货运费:套装门免费送货,3套以上起送,由甲方负责送到乙方指定的本市地点。三套一下酌情收取肯定运输费用。外省市订货:甲方负责办理发货事宜,负责送至乙方指定托运站,运费及包装费由乙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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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将向乙方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担当产品免费保修二年,终身维护的售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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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需有50平方以上的经营场所,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乙方需有从事木门或建材产品的经验,并具有独立策划的经营头脑。
乙方需一次性支付“大开”牌系列木门品牌加盟金: 元整。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许可的状况下,不得跨区域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乙方需开发本区域内的二,三级分销网点。
。(以实际到账为准)
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来损害甲方的声誉与利益。
乙方主动对甲方的工作予以评价和投诉,从而达到相互统一的原则。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