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信用证方式下的财务风险探析
【摘要】信用证,作为一种相对较为有保障的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贸易结算工具,在国际贸易中广泛采用,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不仅解决了买卖双方由于不信任造成的贸易危机,而且还提升了银行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然而,信用证方式下的各方当事人仍面临各种潜在风险。本文首先介绍了信用证欺诈的危害和原因,然后指明了各方当事人所面临的风险的类别,最后提出了如何防范风险的一些措施。
【关键词】信用证信用证欺诈风险措施
一、引言
信用证是在19世纪后期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的。它是由一家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通常是买方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自己或授权另一家银行向第三人(受益人),通常是卖方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
二、当前国际贸易信用证欺诈的危害及其原因
由于信用证业务自身的一些特性存在一些风险防范和监管难度。世界信用证诈骗案屡屡发生,发展中国家更是成为信用诈骗的多发地区。案件触目惊心,危害甚大。
(一)国际贸易信用证欺诈的危害
中国是贸易大国,但由于法律及外贸体制还不够健全,且缺乏外经贸法律及实务人才,因此成为信用证欺诈的受害大国。据统计,中国每年因信用证欺诈造成银行垫款达数十亿美元,每年因信用证欺诈被骗货、款无法估计。
譬如,2004年我国有关部门与外商签订进口钢材合同,并租用意大利某航运公司的“欧洲快车”号轮承运,船东签发似提单诈骗,给我国造成1400万美元的损失。2003年李文凯化名高桥秀雄在海外黑势力操纵下,诈骗我国国内多家单位信用证开证费、手续费2300万元,致使近百个生产厂家蒙受直接经济损失6000万元。而同年又发生中国农业银行衡水中心支行l00亿美元备用信用证诈骗案,该案虽经多方努力,未造成对外支付,但为此已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
信用证诈骗不仅给受害公司带来巨大损失,也必然使受牵连的银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其信誉将被大打折扣。信誉是银行赖以生存的基本资产,对一家经营外贸业务的银行来说,信誉是至关重要的。一旦在金融诈骗案中受到牵连,不管该银行本身是否遭到经济损失,其信誉必然会受到影响,将使外界对该银行的内部管理产生质疑,从而对其失去信心。如果是西方国家大银行,其上市股票价格往往下跌,银行的整体经营受到沉重打击。另外还会连锁引起同际金融界对其信用证不信任,如不议付、不保兑或要求第三家银行为其保兑等不良反应。
(二)信用证诈骗
(1)信用证自身的理论缺陷——“纯单据性”的原因
信用证自身存在的理论缺陷是风险形成的根源所在。信用证结算方式是纯单据业务,它针对的是单证文件而非货物。UCP400与UCP500第四条中规定“:在信用证的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其他行为。”但单据文件极易伪造。单据文件在伪造情况下,银行具备航运专业知识的人又少,单证一致后即付款,很容易成为诈骗对象。
(二)各国法律和惯例及单证格式不一致
由于各国目前对信用证纠纷、信用证欺诈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和处理办法,而且由于信用证纠纷涉及的管辖权、法律适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