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工程经济与管理-二
其次,企业必须是盈利性的组织。
有些经济组织虽然从事生产、经济活动,但不是盈利性的,这样的经济组织就不能叫做企业。
构成企业的根本标志是盈利,只有实行独立核算的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国有资产和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企业必须建立分配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必须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收入增长幅度必须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增长幅度的原则,并建立工资储备基金制度。
建筑企业的经济利益
企业是国民经济中的基本核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由于企业经营的差别,经营业绩也有差别,经济效益各有不同。
为了打破企业经营不分好坏吃国家“大锅饭”的不合理状况,国家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先进企业,鞭策落后企业,并允许企业之间在经济利益上存在差别。
这样,就能促使企业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从而获得企业的经济利益。
企业的经营权力、盈亏责任、经济利益之间,盈亏责任是核心,经营权力是尽责的保证,经济利益是尽责的体现。
企业应使责、权、利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行其权,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各得其所。
建筑市场的结构特征
市场结构 是指市场的组织特征,主要包括买主和卖主的集中程度,即卖主或买主的数目和交易的规模;产品的差别程度,或买主对不同卖主的产品质量和声誉的鉴别程度等。
与一般市场相比,建筑市场结构具有许多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建筑市场中没有商业中介人,由需求者和生产直接交易
建筑产品具有单件性和生产过程必须在其使用(消费)地点最终完成的特点,只能按照具体用户的要求,在指定的地位为其制造某种特定的建筑物。因此,建筑市场上的交易是需求者和生产的直接交易,先成交,后生产,不需经过中间环节。
2、建筑产品的交换过程很长
建筑产品的交换,由于不是以具有实物形态的建筑产品作为交换对象,因而无法进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
由于建筑产品价值巨大,生产周期长,因而在确定交易条件时,生产者不可能接受先垫付资金进行生产、待交货后由需求者全额付款的结算方式;同样需求者也不可能接受先支付全部工程款、待工程完工后才由生产者向需求者交货的交易方式。
建筑产品的交换基本上都是采用分期交货(中间产品或疗分产品)、分期付款的方式,通常是按月度进行结算。
这样,从货款支付和交货过程(即建筑产品实物形成的过程)来看,建筑产品的交换就表现为一个很长的过程。
3、建筑市场具有明显的地区性
由于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建筑产品的生产地点和消费地点是一致的。建筑产品生产者和需求者相互之间的选择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在一定范围内确定相互之间的交换关系,表现出明显的地区性。
4、建筑市场竞争激烈
在建筑市场中,建筑产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由于建筑产品的不可替代性,生产者基本上是被动地去适应需求者的需要,需求者相对而言处于主导地位,甚至处于相对垄断的地位,这自然加剧了建筑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
建筑市场竞争的基本方式是招标投标。建筑产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首先表现为价格上的竞争。由于不同的生产者在专业特长、管理和技术水平、生产组织的具体方式、对建筑产品所在地各方面情况了解和市场熟悉程度以及竞争策略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异,因而它们之间的生产价格会有较大差异,从而使价格竞争更加激烈。
5、建筑市场风险较大
对建筑产品生产者来说,建筑市场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一是定价风险。由于建筑市场中的竞争主要表现为价格竞争,定价过高就意味着竞争失败,招揽不到工程任务;定价过低则可能亏本,甚至导致破产。
二是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由于建筑产品的生产周期长,在生产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干扰因素,如气候条件、地质条件、环境条件的变化等。这些干扰因素不仅直接影响到生产成本,而且影响生产周期,甚至影响到建筑产品的质量与功能。
三是需求者支付能力的风险。建筑产品的价值巨大,其生产过程中的干扰因素可能使生产成本和价格升高,从而超过需求者的支付能力;或因贷款条件变化而使需求者筹措资金发生困难,甚至有可能需求者一开始就不具备足够的支付能力。凡此种种,都有可能出现需求者对生产者已完成的阶段产品拖延支付,甚至中断支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