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2评价结论及对策建议
评价结论
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1万吨/年二***甲烷(R32)装置、1万吨/年五***乙烷(R125)装置、***乙烷(R143a)装置、2万吨/年二***乙烷(R152a)装置。现有生产装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碱洗塔废碱液、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纯水站浓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碱洗塔废水主要含有无机***化物、***化物等,该部分废水与地面及设备冲洗水排入东厂区污水处理站,经中和、絮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循环冷却排污水、纯水站浓水直接排入区域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经区域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淄博周村)净水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孝妇河,其中COD和氨氮满足《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发[2016]12号)要求,CODW4Omg/L、氨氮W2mg/L。
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装置,产生噪声的设备有风机、空压机、泵类等,其噪声水平一般在85〜95dB(A)之间,采取措施后噪声水平一般在75〜85dB(A)之间。采取相关减震、隔声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各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电石渣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电石渣属于一般固废,去制砖车间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环境影响情况
环境空气影响
新增制砖车间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整个项目技改后大气污染物减排,对区域环境空气有改善效应。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新增制砖车间需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满足要求。
水环境影响
地表水:本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再进入光大水务(淄博周村)净水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对周围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
地下水:在严格落实防渗措施的条件下,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地下水环境影响风险较小,综合考虑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保护目标等因素,从水文地质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经预测,技改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技改项目对北谢村的贡献值与现状值叠加后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风险值定义,-5死亡/a,-5死亡/a,本项目事故风险可以接受。
西厂区事故水池容积2400m3,东厂区事故水池容积2500m3,用以事故状态下全厂消防、事故废水收集,确保事故水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设置三级防控体系:一级措施(设置罐区围堰、装置区导流沟);二级措施(设置事故水池);三级措施(采取措施将事故废水阻断在厂界区内)。
大气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