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装饰装修展大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甲、乙双方经和谐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 2、二次装饰工程,应所有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用必须的 保护措施,均需和乙方办理手续和承当费用。
3、如的确需要拆、改原建筑物构造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当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第六条乙方义务
应积极出示公司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员工必须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规定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毕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避免施工导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她人。万一发生,必须立即负责修复或补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竣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畴内承当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七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根据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批准,不得挪作她用。乙方如挪作她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规定,或规格有差别,应严禁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当是符合设计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应准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达到,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惩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导致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所有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送手续。
2. 乙方告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期限内前来验收,应立即告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当乙方的看守费和有关费用。
第九条: 付款措施
,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涉及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送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