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篇一:上海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权人(甲 方):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抵押人 (乙 方):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真实的原则,
借款抵押合同
合同签订日期: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上海市
借款人:AAA332xxxxxxxxxxxxx211X,BBB310xxxxxxxxxxxxxx021
(如下称甲方)
出借人:CCC,身份证号码:332xxxxxxxxxxxx923(如下称乙方)
甲方因经营需要向乙方借款,乙方接受甲方的房产作为抵押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建筑面积:xxxxx平方米。
产权证号:沪房地x字(xxxx)第xxxxxx号。
土地地号:
1 借款金额:人民币xxxxxx元,(大写)xxxx
2 借款期限:两个月,从xxxx年xx月xx号至xxxx年xx月xx日。 3 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4
:人民币:xxxxxxx元
6借款的支付措施:
(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付给甲方。
甲方指定收款人姓名:xxxxx
行,债权数额:xxxx元,登记证明号:普xxxxxxx,债务履行期限:-xx-xx至-xx-。
7 还款措施:甲、乙双方商定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
8 抵押担保的范畴: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补偿金及乙方为收回贷款(涉及处分抵押物)所产生的公证、评估、拍卖、诉讼、律师代理等所有费用。
9 抵押物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发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措施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获得乙方书面批准。
11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应经抵押人批准并达到书面合同。
12 浮现下列状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措施处分抵押财产:
本合同商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解决抵押物所得价款,局限性以归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1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到书面合同。合同未达到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14违约责任
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的商定,因甲方保管不善导致抵押房产毁损的。
乙方有权规定甲方恢复房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承认的新的抵押房产,或乙方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甲方违背本合同第八条的商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状况规定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