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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易地扶贫搬迁富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搬迁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目标,结合省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发挥优势。依托地理区位、自然使搬迁群众在发展草产业和保护生态中增加收入。发展以牛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草食畜牧业贷款贴息和牛羊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安排要适当向搬迁群众倾斜,有条件的集中安置区要科学规划规模养殖结构和布局,建设集中式养殖园,实行规模养殖,逐步形成集良种繁育、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仓储物流、品牌培育等为一体的产业链条,让搬迁群众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省农牧厅、省扶贫办、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供销社、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相关市州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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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加快牛羊肉、中药材、蔬菜、果品等产业的深度开发,推进玉米、马铃薯等全产业链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安排向安置区倾斜,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改进农产品贮运、保鲜、干燥设施和方法,加大特色农产品名优品牌培育,提高商品化率和入市品级,加快农作物秸秆等农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支持集中安置区农村特色加工业发展,扶持搬迁群众创办发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以手工制造为主的小微企业,使搬迁农户更多地分享农产品加工增值收益。(省农牧厅、省工信委、省扶贫办、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相关市州政府)
(三)发展劳务经济。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持续增加搬迁群众工资性收入的主要途径,瞄准搬迁农户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开展订单、顶岗、定向、菜单式精准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增加务工收入,力争培训一人、带动一户、致富一家。建立和完善输出地和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通过组织引导和能人带动,推动搬迁群众外出务工,持续增加工资性收入。对依托小城镇和产业园区安置的搬迁农户,要引导企业和工商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搬迁群众就近务工。落实好返乡创业定向税费减免及贴息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和服务,以创业促就业,带动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省扶贫办、省人社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各相关市州政府)
(四)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充分发挥县城、小城镇、中心村等区位优势,支持搬迁群众从事农副产品营销、餐饮、家政仓储、配送等服务业。大力实施电商扶贫,支持搬迁任务较重的县区抓好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支持本地电商平台和企业与邮政、供销、快递企业合作在安置区建立电子商务服务点,鼓励搬迁用户开设网店,并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和小额信贷支持,通过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现代流通方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安置区电子商务培训力度。支持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的搬迁群众发展乡村旅游、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拓展搬迁群众就业和增收空间。(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省人社厅、省旅游局、省供销社、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相关市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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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探索资产收益。多渠道增加搬迁群众财产性收入,不断优化收入结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发电、水电开发、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折股量化给搬迁户,增加搬迁群众财产性收入。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