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旧城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增强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国家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件意见书、优惠政策和市场预测参考数据,留出合理的利润空间,引导理性投资。充分发挥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的融资能力和交易平台作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瞄准大业主、大投资商,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公开招商,鼓励有实力、有诚意、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商参与旧城改造,吸纳社会资金及外资投入,多渠道筹集旧城改造建设资金。 (四)依法拆迁,保障安置。以大拆迁促大建设,以大建设促大发展。实行县领导联系、部门配合、项目业主具体实施的运作模式,加快推进旧城改造拆迁工作。建立拆迁与安置联动机制,加快低价位安置房源(含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低价位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高度重视被拆迁居民的就业问题,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机会,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五)减员增绿,打造精品。通过旧城改造,鼓励旧XX县区居民向XX县区和城市外围转移,尽量缓解中心区的人口压力,同步降低旧XX县区人口密度、建筑密度。完善改建区市政设施,扩大绿地面积,实现绿地率、市政设施配套率大幅度提高。片区改造要提高环境建设、小区规划、单体设计、科技应用、工作产品、公建配套和物业管理的质量,在报建审查和竣工验收时,严把项目进口关和出口关,大力推进建设科技化和住宅产业化,把先进的开发理念和科研成果引入旧城改造,争取建设一批具有时代特征的高品位建筑群。
四、旧城规划范围界定的重点片区 (一)以西关大市场为中心的西关街片区; (二)县人民医院通道至后街菜市场、世纪广场南侧; (三)新街、东门街、原汽车同步器公司厂房等片区; (四)南关街片区; (五)北大街片区。 五、旧城改造相关政策 (一)土地政策。旧城改造项目涉及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所需土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开发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业服务项目的建设用地,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按政策标准下限收取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县政府批准,可用于旧城改造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税收政策。全面执行国家、省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明确减免规定的,一律依率计征、据实征收,及时足额缴纳(见附表)。 (三)收费政策。原则上政府性基金按标准征收,行政性收费按现行政策法规标准下限收取,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见附表)。今后新增涉及旧城改造的收费项目,必须经县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收取。旧城改造项目涉及的行政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在县财政设立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足额征收入库后再兑现优惠政策。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旧城改造项目收费窗口,具体负责旧城改造项目行政规费的征收与返还,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对低保户实施特殊优惠政策。对私有产权的住房依原面积按照1:1的比例进行产权调换,还房面积(新购商品房户型面积在80m2以上)超过原房屋面积的,超出部分房价款按市场价优惠10%-15%计算产权调换差价。办理土地、房产证时,免收契税、土地登记费、房产登记费。 (五)其他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