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借款合同范本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样本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公路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文献。
5.2 初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需满足下列条件:
5.2.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状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 提款和还款
6.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2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1) 年 月 日,提款 万元;
(2) 年 月 日,提款 万元;
(3) 年 月 日,提款 万元;
……………………………………………
6.3 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 天获得贷款人的批准,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 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规定取消所有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拟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结日 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批准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拟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告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
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 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和金额如下:
还款日 还款本金数额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 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批准后,由贷款人和借款人签订展期合同。
6.9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涉及但不限于:
a. 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
c.
……………………………
6.10 第6.9条所列资金尚局限性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立即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归还贷款本息,或由保证人清偿。
6.11 借款人规定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 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和贷款人协商批准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归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需在结息日进行;
本金金额不得少于 万元。
6.13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和本金一并归还。
6.14 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筹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 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种银行营业日,若下一种银行营业日为下一种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种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 账户监管
7.1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贯彻,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商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 账户监管涉及:
7.2.1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 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 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根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
7.3 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根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所有还清为止:
7.3.1 开立于 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需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
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3.2 开立于 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a.项目竣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补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