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审合同律师服务合同
篇一: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律师事务所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甲方因业务发展既有制度的局限性及改善措施向甲方报告,同步对甲方既有的格式合同进行审查及规范。
合同期内次年甲乙双方对乙方工作量进行共同评估,如果乙方工作量评估的确偏低的,经双方协商一致,次年法律顾问费减按 万元收取。
法律顾问费(含律师费)的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法律顾问费。
4、支付措施
甲方将上述法律顾问费支付至如下帐户,且乙方应出具正式发票:
乙方单位名称: 律师事务所开户行:
帐号:清算行号:
网上划款清算号:
第七条 代收费用及差旅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鉴定费、检查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和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根据有效票据和甲方进行结算。
2、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要的差旅费用应当先行向甲方预收,具体金额根据差旅状况另行商量。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立即凭有效票据和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背法律或违背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十五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工作费用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合法理由在甲方提出规定后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违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规定乙方退还部分或所有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向甲方承当补偿责任。
甲方无合法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工作费用,或无端终结合同,乙方有权规定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和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和谐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乙方指派的顾问律师各执一份,具有相似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结。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与否续签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第十三条 告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互相发出或提供的所有告知、文献、资料、均以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书面告知对方。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相似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二: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编号: 法专字()第 号
甲方(聘任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三.甲方为使自己的公司行为合乎中国法律的规定,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自愿聘任的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协商双方达到合同如下:
1 服务期限
根据甲方的规定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该专项法律服务之日起,至该项目经乙方论证可行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献,或不可行并出具有关法律文书时止,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 个月。
2 委托事由
甲方因“ ”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 工作内容
就该项目的法律问题提供征询意见。
应甲方规定起草和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就该项目与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应甲方规定审查和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提供修改意见。
应甲方规定参与和该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