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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要求.doc

上传人:1017848967 2022/6/3 文件大小:1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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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完成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的申领。
、防疫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和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完成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的申领。
、防疫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和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浙江“健康码”-健康应用-个人防疫-报告查询显示的电子报告)。
外省考生及“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带*号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考前48小时内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示“衢通码”绿码,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参加考试。℃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考试前完成浙江“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主动向常山县教育局报告,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
(3)考生在考前有发热(℃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必要时出示就医凭证,并提供就诊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间隔24小时以上),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考点考场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
(2)考前21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或被确认为同时空伴随人员的;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其他考生;考前14天内,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旅居史且管控措施仍未解除的考生。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