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软件源代码买卖合同
篇一:软件源代码转让合同
软件源代码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之软件著作权转让事宜达到本合同。
一、工薪酬管理系统、往来管理系统、科目预算系统、辅助管理或项目管理系统(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一);及系统服务器搭建、上线实行培训教导服务和自该系统在甲方正常运营之日起顺延360个工作日止期间的维护服务(涉及基于甲方需求而针对该软件的二次开发;维护服务类型涉及人工上门服务和远程协助服务两种)。
二、软件技术规定:
1、该管理软件为B/S架构(即浏览器/服务器架构)或可以实现基于web顾客端访问功能;
2、支持Microsoft sqlserver 及其以上版本数据库系统;支持windows server /windows xp/windows 7 等主流操作系统;
3、同一帐套可跨年度查询和使用;
三、软件加密措施:软加密或加密锁加密(由甲方任意选择)。
四、特别阐明:根据《中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本合同所商定的标的仅限乙方许可程序和数据不涉及软件源代码。
第二条 标的的内容和价格(人民币元):
第三条 合同标的的验收和价款结算:
一、乙方实行完毕后,提请甲方财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的,财务部门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作为系统交付的原则根据;
二、结算条件和时段:系统交付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系统交付后的第9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款的10%;在系统交付后的第36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款的30%;
三、结算措施:电汇或银行承兑。由甲方汇入乙方的账户。初次结算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四条 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的3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合同标的,并向甲方出具软件厂商的授权证书;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结合同;
二、乙方应当就其产品的所有“具体功能”和其“售后服务能力”告知甲方,并不得就其产品和服务向甲方做出虚假性陈述;否则,甲方有权终结合同商定的后续付款。给甲方导致损失的,还应当承当补偿责任。
三、乙方应当为其所售出的产品承当售后维护服务。售后维护服务涉及人工上门和远程协助两种类型。合同生效之日起360个工作日内不管采用上述何种类型实行维护服务,均免费。超过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时效的,乙方通过远程协助实行维护服务的,免费;通过人工上门实行维护服务的,甲乙双方协商可以选择如下两种措施中任意一种:
(一)按次收费,每次元;该费用涉及该次上门维护的所有收费。维护人员的食宿由甲方承当。 (二)按年收费,每十二个月度担。
商定第一种措施的,每次服务完毕,甲方即向乙方足额支付服务费;商定第二种措施的,甲方应在年初一次足额支付服务费。
在正常工作日内,乙方应当随时保持有专人负责对甲方的远程协助服务;甲方需要乙方人工上门服务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电话或数据电文邀请后3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
四、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的商定准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款项,否则,乙方有权单方停止对甲方的一切服务。 五、甲方应当尊重知识产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法》之规定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乙方的软件进行反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