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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特色亮点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主要是在汇报例行工作或临时工作情况时使用,是报告中常见的一种。以下是整理的民政工作特色亮点工作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民政工作特色亮点工作报告
五年来,区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正集了二次土地调查、林权发放证以及边界争议调处结果等相关工作依据和重要资料,从资整合上打造勘界工作平台,构筑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工作流程,突出点面互动。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工作思路,选定试点乡(镇),以试点乡(镇)为载体,探索做法,总结经验,提炼样版,并在试点乡(镇)召开全区“点面互动”现场会,以点带面,扎实推动全区勘界工作开展。
三是强化实施进度,把握时间节点。以抢抓实施进度、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调度、注重操作效率的时效要求,在全市率先完成了 11 个乡(镇、街)级 20 条边界线勘定,仅用一年多的时间就完成了全部工作任务,勘界工作获得了省、市的充分肯定。
【篇二】民政工作特色亮点工作报告
20____年以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兜底线、补短板、促发展”的要求,本着“难点工作有突破、重点工作有创新,整体工作争一流”工作思路,强化举措,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发展势头良好。
一、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织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一是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调整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自 20____年 1 月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 620 元/月调整到 682 元/月,补差标准 370 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 4100 元/年调整到 4510 元/年,补差标准为 216元/月,做到了“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截止目前,为 208 户 376 万元,为 5299 户 12310 人发放农村低保金 1265 万元,为 2201 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生活费 559 万元。
二是深入开展农村低保动态核查。今年 4 月份,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开展了年度集中核查,及时召开了民政助理会,向各乡镇印发了《关于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精准认定精准核查,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以及“五清、四严、三不认定”的核查办法,做到了审核程序“严”,收入核实“清”,保障对象“准”,对条件明显好转的 226 人及时调整出列,对符合条件的 208 人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必退、动态监管”的目标。
三是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或就业帮扶的 1480 人全部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给予兜底保障,实现稳定脱贫。
四是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联合县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我县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标准制定、审核审批程序等。对小额临时救助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 600 元,调整到不超过 1300 元,切实发挥临时救助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扶持作用。
五是完成高龄、失能老人评估工作。委托县中医院、县医院,对低保对象失能状况进行评估,其中 80 岁周岁以上低保对象不用评估,可直接申请,符合失能半失能条件的,每月可领取100 元的服务补贴,经 2 家医院评估,共有 275 人符合条件,第一季度发放补贴 万元。
六是孤儿养育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规范孤儿档案,及时更新和调整儿童福利系统数据,散居孤儿按照每人每月 700 元的基本生活费发放,第一二季度新增孤儿 6 人。目前,共为 149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 万元。
七是按标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提高了“两项补贴标准”,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 60 元/月,第一二季度共发放 4306 人,发放资金 万元。残疾
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 66 元/月,第一二季度共发放 1639 人,发放资金 万元。
二、稳步推进撤乡设镇和区划调整工作,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一是有序推进撤乡设镇工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根据乡镇结构布局和各项指标综合评判,积极向县政府提出参考依据,启动了乡、乡、乡的撤乡设镇工作。经过多次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向市政府申报了关于撤乡设镇的申请。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政朝先后2 次来我县实地考察撤乡设镇工作,并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目前,正在指导 3 个乡按照“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基层站所职能充分,居民生活明显提高”的目标,有序实施、精心打造。
二是完成地名普查录入归档。根据民政部和省市要求,对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