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一:
北京市甲种本()(BF----020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____外,应具有本条所予以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到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合同书中商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和获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合同书中商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和获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获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级别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获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级别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商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书中商定的承包范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书中商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根据合同商定完毕承包范畴内所有工程并承当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长合同价款的状况,经发包人拟定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措施增长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涉及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
篇二:北京市(甲种本)
BF--0202
甲种本
北 京 市
()
工程名称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甲种本)合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从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老式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和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步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国合同法》、《中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畴及措施
承包范畴: 承包措施:
三、合同工期
动工日期: 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原则
工程质量原则:
五、合同价款
¥ 元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献的构成
本合同构成文献涉及:
( )本合同合同书
( )中标告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原则、规范及有关技术文献
( )图纸及作法阐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献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七、本合同书中有关词语含义和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予以它们的定义相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合同商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当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合同商定的期限和措施支付合同价款及
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双方商定本合同自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