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离婚民事起诉状
范文
原告***,女,1973年8月8日生,汉族,重庆市人,重庆市沙坪坝区实验纺织厂工人,现住沙坪坝区胜利路5号
被告***,男,1971年2月3日生,汉族,四川省南部县人,重庆市沙坪坝新桥制塑厂工人离婚民事起诉状
范文
原告***,女,1973年8月8日生,汉族,重庆市人,重庆市沙坪坝区实验纺织厂工人,现住沙坪坝区胜利路5号
被告***,男,1971年2月3日生,汉族,四川省南部县人,重庆市沙坪坝新桥制塑厂工人,住沙坪坝区小沙路l号。
诉讼祈求
;
,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直到女儿成年为止,或一次性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4万元;
;
。
事实和理由
1994年l月原告和同厂工人李X,谈了好友,但同年4月李x忽然被劳动教养,此后,我们断绝了恋爱关系。10月,经人简介,原告和被告相识。闲谈中,原告把曾经和李X谈恋爱的事告诉了她。这年年终,据说李x要回来了,被告怕李x回来后找麻烦,规定立即结婚。这样,原被告匆忙于1995年元旦结了婚。最初多种月,关系尚可。但随后双方即因生活琐事闹矛盾,被告即常常无中生有地要我交待和李x的所谓 “关系”,生活上稍有不顺心,对原告非打即骂。同年9月15日女儿丽英出生,她又无端怀疑女儿不是她亲生的,此后对原告的虐待有增无减,并常常杨言整死原告,逼得原告生下女儿未满月即带着女儿搬回娘家居住。为此,原告单位领导曾多次批评教育被告,令其结识错误,她当面承认错误,表达乐意改正,但只要原告一回家,她即仍然如故,毫无悔改。不仅如此,被告对女儿也深怀病态的厌恶,历来就没有好好抱过一次。这使原告主线不敢回家。至今双方已分居近两年。
以上事实阐明,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关系,是在相识仅两个月因被告胆怯节外生枝而仓促建立起来的,没有什么感情基本可言。婚后,被告不仅不注意培养夫妻感情,反而不断无事生非,虐待原告,破坏家庭和睦,致使原告母女饱受折磨,不堪忍受而和之长期分居,双方感情已主线破裂,完全符合 《婚姻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的离婚条件。被告对女儿毫无感情,且女儿年幼,出生以来始终随原告生活,现应由原告抚养。被告作为孩子的生父,理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分担部分抚养费用。故原告特依法向院起诉,恳请早日解决此案。
证据和证据、证人姓名和住址
:
,本厂工会主席;
,新桥制塑厂工会副主席。
此 致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l份:
随状提交病历3份、结婚证1张。
起诉人:***
***年8月20日
范文
原告:王某,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徐州市某某单位职工,住徐州市某某路某某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张某,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徐州市某某公司职工,住徐州市某某路某某号,身份证号:电话:
诉 讼祈求
1、祈求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当;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当。
事 实 和理由
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