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析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会计处理及存在的问题
浅析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会计处理及存在的问题
【摘要】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在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应考虑弃置费用,这是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弃置费用的提出适应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体现了国际趋同。固定资产弃置费用会计处理的本质,就是企业将未来需要承担的弃置和环保等支出提前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以后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计入企业经营各期的成本。
【关键词】固定资产;弃置费用;预计负债
一、固定资产弃置费用提出的原因
近几年,我国社会经济始终保持高速增长,社会经济发展成就巨大。但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环境污染严重,社会公众对加强环境保护,恢复生态,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呼吁越来越强。企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和环境保护责任。弃置费用的提出,无疑是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需要。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国际趋同是我国制定新会计准则的工作目标之一。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对固定资产弃置费用做了相关规定。《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IAS37)规定:由于装置及设施的弃置拆除是因其建造安装或取得而引起的,在其建造安装完成或取得时,就要提供预计的未来弃置成本,并全额确认为预提费用,同时予以资本化作为相关资产成本的一部分,预提费用视为负债管理。由此可见,弃置费用提出是与国际趋同的需要。
二、固定资产弃置费用会计处理概述
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CAS4)第十三条规定: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固定资产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的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油气资产、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弃置费用的差额与其现值相比较,通常相差较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企业应当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CAS13)的规定,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和相应的预计负债。一般工商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报废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CAS27)及其应用指南规定了油气资产弃置费用的处理,该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承担的矿区废弃处置义务,满足CAS13中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将该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并相应增加井及相关设施的账面价值。
三、固定资产弃置费用会计核算例析
【例】某企业建造一个核电站,其主体设备核反应堆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在该设备期满后,将其拆除,并对造成的污染进行整治。2013年1月1日,该项设备建造完成并交付使用,建造成本共2 000 0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20年,预计弃置费用为500 000万元,假定适用的折现率为10%,于每年年末计算预计弃置费用的利息费用。假设净残值为0,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并于每年年末计提折旧费用(注:为简化分析,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