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2
文档名称: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五起人民检察院行刑衔接工作典型案例.docx

格式:docx   大小:94KB   页数:1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五起人民检察院行刑衔接工作典型案例.docx

上传人:ttteee8 2022/6/6 文件大小:9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五起人民检察院行刑衔接工作典型案例.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最周人民检察院发布五起人民检察院行刑衔接工作典型案例
(2021 年 10 月 11 H )
案例一
广东戚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至2018年年底,戚某某先后招聘陈某某等39名工人 在广东省湛江市赤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食品药品 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办重大、 复杂案件时,可以邀请检察机关介入,就线索研判、案件定性等提供 协助。2018年10月初,收到区市场监管部门商请协助的邀请后,相城 区检察院立即抽调办案骨干成立专家组。检察官经多次与执法人员共 同对线索研判,认定涉案窝点确实存在加工死蟹制品的行为,且持续 时间较长。针对市场监管部门对上述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存有疑问,办 案检察官查阅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走 访养殖户、营养学家并听取意见,经对照“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 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认定该行为涉 嫌食品安全犯罪。
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 取证。2018年10月30日,相城区检察院向市场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 见,建议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相城区检察院 派员介入了公安机关对涉案窝点的侦查取证,就如何分类封存、称 重、抽样送检等提出意见,并建议对扣押查封全程录像,对查获的死 蟹制品进行鉴定。在侦查过程中,针对公安机关扣押的多部涉案手 机,检察官建议严格按照程序制作电子物证勘验报告,通过聊天记录 和转账记录,印证核查涉案金额,确定公共利益受损程度。
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长带头办案。相城区检 察院针对本案组成了由检察长和刑检部门、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组成
的办案组。办案组对案件证据深入分析后认定,窝点加工死蟹食品持 续时间较久,且分销流入市场供给不特定消费者食用,侵害了社会公 共利益,应当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8年12月29 日,相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 对肖某某等五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 1月29日,相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席一 审法庭。庭审中,针对死蟹制品的危害性、公益诉讼诉求的依据等争 议焦点,检察官进行了有针对性答辩并发表出庭意见。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行政执法机关、大闸蟹养殖户等60余人观摩本案庭审,庭上 检察官通过举证、示证、法庭辩论等方式,现场释法说理,达到“办 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做好案件后续工作,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统一。案后,针 对死蟹回收规范性文件缺失、部门职能不明的情况,相城区检察院建 议区城市管理部门完善死蟹等水产回收机制,设置死蟹集中回收点、 引进科技设备粉碎再利用。此外,该院还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印发宣传册,依托“两微一端”、门户网站平台,以多种方式对大闸 蟹养殖户、经销商等重点人群宣传死蟹危害性、法律法规、典型案 例、定点投放等知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建立信息共享、调查协作等工 作机制加强配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察机关寓监督于 支持,充分体现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多次主动协调行政执法机 关、公安部门,保证了案件顺利移送。检察长带头办案,在庭审中释
法说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提出建议等多 种方式,积极推动民生领域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了检察履职的法律 效果、社会效果。
案例三
北京刘某某非法采矿案
【基本案情】
2011年6月到n月间,被告人刘某某在未取得许可证,也无专业 施工资质的情况下,在北京市密云区石城镇某河道内盗采砂石,涉案 砂石料价格为1279734. 6元,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2019年5月, 密云区检察院在与区水务局日常工作沟通联系中发现案件线索。之 后,区水务部门开展调查并邀请检察机关就案件定性提供咨询。密云 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上述行为涉嫌犯罪,于2019年 10月11日向密云水库管理处和水库综合执法大队提出检察意见,建议 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次日,密云水库管理处、密云水库 综合执法大队向密云公安分局移送案件,并将相关材料抄送密云区检 察院。同年10月29日,密云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 捕;同年12月26日,公安机关移送密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案 情复杂,为查清案件事实确保起诉质量,经依法退回补充侦查,2020 年6月,密云区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2020年9月密云区法 院一审认定被告人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十 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1279734. 6元予以没收。2020年11 月,北京市第三中院二审驳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