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保证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贷款银行: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保证乙方和 签订的 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乐意向乙方提供保证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保证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贷款银行: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保证乙方和 签订的 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乐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商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当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没有所有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规定甲方承当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期贷款告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畴:贷款金额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补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后来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拟定的合同最后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合同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获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批准。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 天书面告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当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当。如乙方觉得变更后的机构不具有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贯彻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规定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过其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