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天津市建筑工程(结构) 《海河杯》奖评审标准(讨论稿) 目录 1、总则 2、基本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施工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评审标准 模板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钢筋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混凝土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混凝土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工作质量评审标准 4、钢结构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施工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评审标准 钢结构材料质量评审标准 钢结构件制作质量评审标准 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钢结构施工资料管理工作质量评审标准 5、砌体结构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施工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评审标准 砌体工程材料质量评审标准 砌体砌筑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砌体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砌体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工作质量评审标准附录表 2 1总则 为了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本市结构海河杯工程的质量评审标准和评价方法,规范评审工作行为,依据《天津市建筑结构海河杯工程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现行规范、标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砌体结构工程,组织评审结构海河杯工程质量奖项。 申报参评的建筑结构工程,应符合《办法》规定的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 评审建筑结构海河杯工程,应依据《办法》规定的评审内容、方法和程序,组织初评小组对申报工程在正常施工过程进行随机初评检查评价和推荐,是评审建筑结构海河杯工程的基本程序和主要依据。 建筑结构海河杯工程,是评审出的结构精品工程。应按照设计要求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耐久,确保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 本标准未纳入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经国家、市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且有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者,经市建筑评审委员会核准可纳入评审。 参加初评检查评价的人员,应了解所评结构专业技术知识及其专业施工技术, 熟悉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并应经过评审工作培训考核合格。 3 2 基本规定 评审结构海河杯工程,是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为前提: 其申报的结构工程项目,应有质量计划目标和质量保证预控措施;有与工程规模、结构技术专业特点相适应的质量体系及有效的过程控制。 评审建筑结构海河杯工程的结构类别和范围如下: 1 、混凝土结构工程,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和预制装配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其附属的钢结构、砌体结构工程; 2 、钢结构工程,包括钢结构构件制作、钢结构安装工程,防腐、防火涂装质量和钢结构工程附属的其它专业结构工程; 3 、砌体结构工程,包括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结构、多孔砖砌体结构或其它具备评审条件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 4 、上述评审范围结构工程附属的地下结构防水工程、回填土工程和隔墙、围护结构、填充墙砌体工程及其它与结构工程质量相关的分部、分项工程等。 被初评检查的结构工程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现浇混凝土结构,应为正在浇注混凝土或拆除模板后保持结构工程原貌,且未经剔凿修补或磨涂处理过的结构工程。 2 、钢结构,为主体结构安装及其围护结构安装工程,且钢结构防火涂料尚未涂装的结构工程。 3 、砌体结构,为砌体砌筑过程及其墙体原貌,且墙面未经抹灰掩盖装修的砌体结构工程。 4 、凡有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结构工程不予初评。结构次要部位有局部不符合者,应严、细抽查,并酌情降低评价。 5、国家、市明令淘汰的结构材料和粘土实心砖砌体结构工程不予评审。 评审内容:初评组可按照结构工程类别、专业技术特点和工程的功能、规模; 依据设计要求和现行规范、标准的规定及施工技术方案等实际条件;结合对该结构工程评审项目的实际需要补充调整初评检查具体内容。 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构配件质量及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 TVOC )的含量、释放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依据《办法》初评方法规定如下: 4 1 、每项结构工程组织初评检查三次,并实行初评过程淘汰制。其中有一次初评检查综合评价不符合推荐结构海河杯条件者即行淘汰,取消其参评推荐资格。对于结构工程规模大、结构造型和施工技术特别复杂者,可由初评组酌情增加初评检查。 2 、每次初评检查均应是在结构工程施工操作过程进行抽查,即抽查混凝土浇注振捣或预应力张拉,钢结构安装,砌体结构砌筑等操作状态质量控制情况。不具备者, 随机增加抽查操作质量一次。 3 、在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主控项目和涉及工程质量安全、耐久及环境质量等分部、分项工程,应普遍抽查,一般项目重点抽查。 5 3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施工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评审标准: 评审施工项目管理,主要是抽查项目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