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滁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文明创建
考核督查交办单
被交办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编号:2017041401
交办事项
根据《滁州市城区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精神,将2017年4月14日上午滁州市城区滁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文明创建
考核督查交办单
被交办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编号:2017041401
交办事项
根据《滁州市城区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精神,将2017年4月14日上午滁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文明创建周考核小组对陈桥农贸市场、金鹏99广场开展周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
陈桥农贸市场
,日常检查记录未更新;(扣1分)
、保洁人员未佩戴统一标志;(扣1分)
、出店经营情况;(扣2分)
同时根据对十三里店农贸市场复查结果:,有少量暴露垃圾;(双倍扣分,扣4分)
农贸市场得分(百分制):92分
金鹏99广场
醒目位置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等公益广告仍不足;(扣5分)
志愿者未佩戴绶带等标志;(扣2分)
同时根据对凯玛特超市复查结果:已整改,无扣分。
商场超市得分(百分制):93分
本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总得分:
交办时间
2017年4月14日
整改
时限
2017年4月19日
电子邮箱
******@
传 真
3028907
电 话
3037331
联 系 人
江文康
有关事项:、安监、消防、城管、
卫计、商务等职能部门督促整改;
、商场超市文明创建微信群。
,对复查中没有按期按质完成整改任务的纳入当周百
分制双倍扣分。
滁州市商务局
2017年4月14日
滁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文明创建
考核督查交办单
被交办单位:琅琊区政府 编号:2017041402
交办事项
根据《滁州市城区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精神,将2017年4月14日上午滁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文明创建周考核小组对食品大厦农贸市场、五星电器商场开展周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
食品大厦农贸市场
未按要求公示文明经营户评选结果;(扣1分)
摊位前后不整洁,有少量杂物;(扣2分)
同时根据对创业路农贸市场复查结果:;(双倍扣分,扣2分);,未公示;(双倍扣分,扣4分)
农贸市场得分(百分制):91分
五星电器商场
,无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记录;(扣4分)
同时根据对商之都商场复查结果:上期未扣分。
商场超市得分(百分制):96分
本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总得分:
交办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