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二级建造师证书使用协议书甲方:广东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证书的作用, 实现资源共享, 乙方同意将本人的下列证书提供给甲方使用, 经双方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证书内容 2013 年3月4 日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其编号为,管理号为,批准日期为。二、使用时间使用期叁年,即自证书注册成功到甲方之日起算。如协议到期,乙方尚有中标在建项目工程未完工,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直至在建工程竣工备案结束, 视同协议顺延至工程竣工, 顺延期间协议约定的费用标准继续生效,双方权责按本协议有关内容执行。三、费用标准 1、乙方证书在甲方成功注册后, 证书使用费标准为税后人民币万/年( 大写: 人民币元整)。费用按年支付,协议签订一个月内先支付定金 10% ,余款在注册成功后(即自拿到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 B证成绩合格起)一个月内转账到乙方提供的有效帐号里,之后每年在月份逐次支付年证书使用费用。 2、若甲方利用乙方证书中标项目, 甲方按标准给予乙方项目管理风险补贴: 中标项目工程造价在人民币 3000 万元及以下, 给予 500 元/ 月的补贴; 工程造价人民币 3000 万以上, 给予 1000 元/ 月的补贴; 补贴计算期限从证书中标后正式开工之日开始, 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如中标项目中途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工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本风险补贴暂停,直至再次开工再开始计算。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方式逐月支付。 3、乙方配合因甲方组织的工程投标报名、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及甲方配合乙方继续教育期间乙方的往返的食宿费(按 300 元/ 天标准) 及交通费(省内按大巴标准、省外按火车卧铺标准据实报支) 由甲方承担;乙方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投标报名、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而产生的误工费按照广东省广州市市内 300 元/ 日, 省内 600 元/ 日,省外 1000 元/日的标准也由甲方承担;如甲方配合乙方作业,甲方不承担乙方误工费。 4 、如乙方为公司内部员工,参照公司《内部证件管理制度》执行。四、双方权利和义务乙方证书在甲方注册使用期间,双方应履行如下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证书进行注册以及办理继续教育、工程项目投标、工程项目管理及企业资质升级等各方面的工作, 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费用。 2、乙方应无偿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相片供甲方资质申报、公司备案、工程报名投标等使用; 甲方有如实告知乙方证书使用情况的义务; 甲方应妥善保管好乙方提供的证书及相关印章, 如有遗失, 由甲方承担损失。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参与工程项目投标、参与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乙方也可以要求独立进行质量安全情况的现场抽查并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保证每月至少 2次( 甲方未组织除外) 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投标报名或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若无特殊原因,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活动。 4 、协议期间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证书延期的义务,乙方证书继续教育、延期时的费用(包括注册费、继续教育费、延续注册费) 由甲方负担; 乙方需按国家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再教育学习并提供相关延期所需材料供甲方做证书延期用。 5、使用期满, 双方如有意向, 可提前 1 个月续签使用协议, 以便甲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