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煤炭购销承包合同
甲方:甘南合作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和前年招投标中标单位供煤业务的实际 ,甲乙双方本着自觉 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同配合搞好合作市城区 集煤炭购销承包合同
甲方:甘南合作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和前年招投标中标单位供煤业务的实际 ,甲乙双方本着自觉 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同配合搞好合作市城区 集中供热这项民生工作,确保供热质量,在拖欠上年度煤款的情 况下延续今冬明春供暖用煤,经充分协商一致重新变更签订以 下供煤承包合同。
一、质量标准:
2009年度锅炉用煤主要指标(靖远大矿)
标
品不
粒 度
固定
碳%
挥发
分%
全硫
分%
全水
分%
灰
分%
普通混煤
正常W25 mm
最大40 mm
50—60
29 — 32
<0。5
<10
13 — 18
(最低大卡不能低于 5500大卡/公斤)
二、合同履约形式: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以乙方承包形
式,确保供暖期两台40T链条锅炉和一台40T循环流化床锅炉
供热面积80万平方米的全部用煤炭量(每吨单价610元,过
磅2。23万吨)价款包定的额度,乙方实行盈亏自负.
三、交货地点:甘南合作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煤场
四、供货时间 :2009 年 9 月 10 日—2010 年 4 月 30 日
供暖时间 :2009 年 10 月 1 日—2010 年 4 月 30 日
五、合同价款: (含
运费、装卸费及煤款)并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
六、付款方式:
、2009年10 月底 ,付总价款20 %。
2009年12 月底 ,付总价款20 %.
2010年1 月底,付总价款15%.
2010 年 2 月底,付总价款10% 。
2010 年 3 月底,付总价款10%.
2010 年 9 月底前,付总价款25 %。
七、其它约定事项:
、根据双方谈判的约定,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上
年度欠款 810 万元, 乙方必须在本年12 月 10 日前供煤 2000
吨以上,并保证甲方在供暖期内的库存不低于 2000 吨。若低
于 2000 吨,向甲方赔偿不足部分(以货币形式) 。
、 乙方必须遵守供煤谈判的承诺, 保证甲方锅炉出水温度
130 度、回水温度70 度 ,保证甲方供暖正常运转。乙方如造成
甲方燃煤断档, 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双倍费用( 甲方用做自
行购进煤款、 运输费及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