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医疗纠纷处理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2,691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医疗纠纷处理办法.doc

上传人:布罗奇迹 2022/6/8 文件大小:2.63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医疗纠纷处理办法.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2
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严禁患者及其家属抢夺医疗文书。
第二十一条 引起医疗争议的当事人和与之相关人员、科室、部门,须积极配合医务部进行医疗争议处置。
第二十二条 患者或其家属直接到医务部投诉时,首次接待人员应进行投诉登记,内容包括:投诉科室、床号、病人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主管医师、主管护士姓名,作为医务部受理投诉。
第二十三条 医务部受理医疗纠纷投诉后,应迅速调查,同时告知患者或其家属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
(一)医患双方协商途径。
4
(二)医患双方或单方要求医学会医学鉴定途径。
(三)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途径。
第二十四条 医务部受理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途经如下:
(一)和当事科主任或当事人了解患方的质疑答案,当事科主任或当事人应给出符合事实的合理解释。
(二)初认当事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违规、过失、缺陷、不足等。经医务部组织一定范围院内专家复议确定后,进行医患双方协议处理。
(三)医患双方协议不成,可建议其进入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途径。
(四)医务部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填写医疗纠纷调查处理相关资料,七个工作日内组织医院内部安全委员会成员讨论并将结果告知科室与患方。医院安全委员会无法组织或者达不成主流意见或争议较大时医务部有权向院外相关专家咨询后先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患方通过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时,医务部应组织好当事科主任和当事人,做好申诉、答辩、出庭等准备工作。相关科室应当服从医务部安排。
第二十六条 当医疗纠纷经医学会鉴定或卫生行政部门判定或人民法院审判时,经律师评估有过错并可能赔偿时,由医务部提交院领导研究决定处理方案,以避免最不利的结果。
第四章    医疗纠纷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七条 造成医疗纠纷的直接责任人,应根据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给予处罚。
5
第二十八条 医疗投诉经查实责任在医务人员,未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和其他不良影响的,对当事人每次扣罚400—800元。给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最低500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最低为50000元,同时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并作如下处罚:
(一)医务人员没有按正常医疗程序接诊的,导致的医疗纠纷发生的经济赔偿10000元内由责任人全部承担,超过部分由医院与当事责任人按6:4分担。
(二)有正常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医疗纠纷,1000元内由责任人承担,超过部分在考核周期内:第一例纠纷按医院与责任科室按8:2比例承担;第二例(含)以上纠纷医院与责任科室按7:3比例承担;特别注明: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两年为考核周期。
第二十九条 造成医疗纠纷的原因、后果、教训、改进措施及承担责任划分和经济处罚方式等,由医务部主任组织医疗安全委员会听证评分后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由不可抗力引发的医疗纠纷不追究医务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条 年度发生医疗纠纷的责任人及其科室负责人当年不能参加医院评优活动。一年内发生医疗纠纷三次(含)以上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 未经医院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