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九章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
第九章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
第一节行政监督
第二节监督行政
第三节道德自律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公共行政监督对于公共行政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起着关键的作用
——主讲教师的话
本章点睛
监督理论基础
——公共权力制约的基本理论
1、政治学范式――以权力制约权力
2、伦理学范式——以道德制约权力
3、法学范式——以法律制约权力
4、社会学范式——以社会制约权力
社会制约权力的若干具体制度,比如:选举与罢免制度、公民请愿制度、听证制度、陪审制度、新闻监督制度
第一节行政监督
(一)行政监督的涵义
行政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作为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实施检查、督促和纠偏。
简言之,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监督。行政监督也被称为内部监督。
行政监督的特点为监督主体与对象都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行政机关自身的监督。
理解:
、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行政复议机关。
。
、督促和纠偏。
。
(一)一般监督
一般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内部按照隶属关系和其他关系而进行的监督。一般监督可分为三类。一是自上而下的监督,包括国务院对全国所有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监督。
二是自下而上的监督,即下级行政机关对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
三是地方政府对设在本辖区内不属于自己管辖的行政机关的监督。
(二)业务监督
业务监督指政府各部门就其所主管的业务范围对其他部门所进行的监督。
1、主管监督。指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直属机构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上级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对下级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所进行的监督
2、职能监督是指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主管的工作,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其他部门进行的监督,包括平行关系和上下级关系的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
(三)专门监督
专门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对行政工作进行专业性分工的监督。
1、行政监察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内设专门的监察部门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
2、审计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依法对同级行政机关所属的职能部门和下级行政机关的财政收支、经济活动实施的监督
3、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受理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司法活动。
我国的行政监察机构:
1949年由政务院设立了人民监察委员会
1954年,国务院设监察部
1955年起,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党的监察委员会
1959年4月,监察部以及行政监察系统被全部撤销
1969年党的九大后,党的监察委员会也被取消
1986年12月,我国再度设立了国家监察部
1993年初,中央纪律检察委员会和监察部合署办公
1997年5月,《行政监察法》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