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文档名称:

百色市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docx

格式:docx   大小:91KB   页数:1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百色市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docx

上传人:ttteee8 2022/6/9 文件大小:9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百色市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届第二十六号)
《百色市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已由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表决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等,明确受理范围和 职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应当移送有管理权的 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右江流域内监测断面水质应当达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控制目 标。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流域内监测断面水质异常,应当会同相关部 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调查处理,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水环境执法监测和污染源监 测等环境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右江流域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重点水污染物排 放总量实行控制指标排放。
市、流域内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定的重点水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指标,组织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 案,控制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第十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管理,建立本行政区域 内入河排污口档案,并定期检查。
排污单位应当依法设置排污口及其标志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损毁、涂改或 者擅自移动排污口标志牌。
第十六条 市、流域内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地表水功能区划、环境 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因素,组织编制右江流域产业发展规划。
市、流域内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右江流域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产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产业政策,严格控制高污染物排 放、产生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第十七条 市、流域内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集聚区监管部门应当组织建 设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已设 立但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的工业集聚区,应当制定改造规划,逐步配套建设污水集 中处理设施。新建工业集聚区应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 施。
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不得 擅自停运。
第十八条流域内工业集聚区未按要求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 的,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委托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约谈该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主要 负责人,并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审批该工业集聚区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 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向社会公开。
被暂停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工业集聚区整改后,经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 管部门查验合格的,解除暂停审批措施。
第十九条 市、流域内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 生产者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以及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 术和绿色防控技术,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流域内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建设农业废弃物回收站点,用于收 集回收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并负责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回 收、转运、安全处置工作。
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并 投放到指定的农业废弃物回收站点,不得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 规定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