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西中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江西中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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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规定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各级用车人员都要服从办公室的调度安排。并建立车辆管理台帐,、保养费、维修费等。
②购置费、保险费:由办公室填写付款申请单,公司转帐支付。
③年检费:由驾驶员申领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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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油料费:A、加油卡:由办公室协同财务部到指定加油站办理加油卡。
B、现金:特殊情况下,由驾驶人自行到正规油站加油。驾驶人自行粘贴票据后将每月加油的金额(分次和集中)报办公室登记后经其上级领导签字后按财务报销制度办理。
⑤洗车费:A洗车卡:由办公室优选出固定洗车点,办理洗车卡。驾驶员洗车后,应要求洗车行在卡上写明洗车时间和车辆,以便于办公室核对记录,并将每月各车辆洗车费用列入车辆管理台帐,洗车卡费由办公室粘贴票据经其上级领导签字后按财务报销制度办理。
B现金:特殊情况下,由驾驶人到正规洗车点洗车,报销按规定办理。
⑥保养费:按计划内预算金额定点保养,金额超过500元时由办公室填写付款申请单转帐支付。金额低于500元时(含500元)时,可现金支付,由经办人自行粘贴票据经其上级领导审核后按财务报销制度办理。
⑦维修费:实报实销,金额超过500元时由办公室填写付款申请单转帐支付。金额低于500元时(含500元)时,可现金支付,由经办人自行粘贴票据经其上级领导审核后按财务报销制度办理。
⑧其他费用:实报实销,由经办人自行粘贴票据经其上级领导审核后按财务报销制度办理。
第八条 车辆事故处理
1、驾驶员在事故发生时,应冷静沉着,分清责任,及时拔打交警事故处理电话,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处理。
2、驾驶员不应与事故方发生直接冲突,任何问题等待交警处理。
3、不管伤者情况如何,都应及时将伤者就近送医治疗。
4、应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应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与伤者和交警进行协调与交涉处理。
5、公务用车期间的交通违章费用,由公司和驾驶人各承担50%,但因车辆故障原因等特殊情况所导致的除外;非公务用车期间发生的交通违章责任,由用车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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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务用车期间的交通肇事费用,超出保险公司赔付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驾驶人承担20%。但因驾驶人酒后驾驶或违章驾驶所造成的意外,其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驾驶人自行承担;非公务用车期间发生的交通肇事费用,由用车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员工自备车补贴办法
1、凡有自备车的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级以上(或经董事长批准)员工,应填写申请并出具本人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驾驶证经董事长审批后到办公室登记备案,方可办理交通费补贴。
2、自备车交通费补贴标准为:公司副总级以上(含副总、总监)按1200元/月,部门经理800元/月,副经理(主管级)600元/月。以上所定金额均为每月交通补贴报销的上限额度,享受补贴人员报销时按当月用油情况在额度内实报实销,用油发票必须为当月报销发票。如有特殊情况,超出级别额度所定费用,须打报告报董事长专项审批。享受补贴人员须于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相应金额加油发票并按财务报销流程审批,予以报销上一月度的自备车交通费补贴。
3、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办理自备车交通费补贴,离职人员工作超过半个月或不到一个月的,当月补贴按标准额度的50%报销;工作不到半个月的,当月不享受该项补贴。
4、遇重大或紧急活动在公司公务车调配不足的情况下,公司可调用员工自备车辆(车辆由专职司机或车主驾驶)。拒绝调用者,将取消其当月车辆补贴。私车公用期间所产生的事故和违章费用按公务用车标准执行,公司调用员工自备车辆出南昌市区并且往返里程在100公里以上的,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路桥、汽油)由公司按实际费用报销。
5、公司对享受报销员工自备车补贴的原则上不再另行公务派车(特殊情况须报董事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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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有关于车辆费用的报销事项须由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交至财务部。
第十条 加油卡管理
1、办公室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2、公司所有车辆统一用加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3、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禁止现金加油,加油卡应随车携带,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报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