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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主要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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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主要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主要内容
一、苗木
一) 栽植土或客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1 ~。
2 土壤全合理,捆绑稳固,卸车时应轻取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及散球。
苗木运到现场,当天不能栽植的应及时进行假植。
2. 苗木假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裸根苗可在栽植现场附近选择适合地点,根据根幅大小,挖假植沟假植。假植时间较长时,根系应用湿土埋严,不得透风,根系不得失水。
,可将苗木码放整齐,土球四周培土,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六) 苗木修剪
苗木栽植前的修剪应根据各地自然条件,推广以抗蒸腾剂为主体的免修剪栽植技术或采取以疏枝为主,适度轻剪,保持树体地上、地下部位生长平衡。
1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落叶乔木修剪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具有中央领导干、主轴明显的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主尖和树形,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部短截,可剪去枝条的1/5~1/3;
2)无明显中央领导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可对主枝的侧枝进行短截或疏枝并保持原树形;
3)~,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同一条道路上相邻树木分枝高度应基本统一。
常绿乔木修剪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常绿阔叶乔木具有圆头形树冠的可适量疏枝;枝叶集生树干顶部的苗木可不修剪;具有轮生侧枝,作行道树时,可剪除基部2层~3层轮生侧枝;
2)松树类苗木宜以疏枝为主,应剪去每轮中过多主枝,剪除重叠枝、下垂枝、内膛斜生枝、枯枝及机械损伤枝;修剪枝条时基部应留1cm~2cm木橛;
3)柏类苗木不宜修剪,具有双头或竞争枝、 枝、枯死枝应及时剪除。
2 灌木及藤本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有明显主干型灌木,修剪时应保持原有树型,主枝分布均匀,主枝短截长度宜不超过1/2。
丛枝型灌木预留枝条宜大于30cm。多干型灌木不宜疏枝。
绿篱、色块、造型苗木,在种植后应按设计高度整形修剪。
藤本类苗木应剪除枯死枝、病虫枝、过长枝。
苗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苗木修剪整形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要求时,修剪整形应保持原树形。
b. 苗木应无损伤断枝、枯枝、严重病虫枝等。
c. 落叶树木的枝条应从基部剪除,不留木橛,剪口平滑,不得劈裂。
d. 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
e. 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应肖平应涂防腐剂。
非栽植季节栽植落叶树木,应根据不同树种的特性,保持树型,宜适当增加修剪量,可剪去枝条的1/2~1/3。

七) 树木栽植
1 树木栽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树木栽植应根据树木品种的****性和当地气候条件,选择最适宜的栽植期进行栽植。
栽植的树木品种、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带土球树木栽植前应去除土球不易降解的包装物。
栽植时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树木栽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持平。
栽植树木回填的栽植土应分层踏实。
除特殊景观树外,树木栽植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
行道树或行列栽植的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
绿篱及色块栽植时,株行距、苗木高度、冠幅大小应均匀搭配,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
树木栽植后应及时绑扎、支撑、浇透水。
树木栽植成活率不应低于95%;名贵树木栽植成活率应达100%。
2 树木浇灌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树木栽植后应在栽植穴直径周围筑高10cm~20cm围堰,堰应筑实。
浇灌树木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规定。
浇水时应在穴中放置缓冲垫。
每次浇灌水量应满足植物成活及需要。
新栽树木应在浇透水后及时封堰,以后根据当地情况及时补水。
对浇水后出现树木倾斜,应及时扶正,并加以固定。
3 树木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根据立地条件和树木规格进行三角支撑、四柱支撑、联排支撑及软牵拉。
支撑物的支柱应埋入土中不少于30cm,支撑物、牵拉物与地面连接点的链接应牢固。
连接树木的支撑点应在树木主干上,其连接处应称软垫,并绑缚牢固。
支撑物、牵拉物的强度能够保证支撑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