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5
文档名称:

宜昌市市级政府采购的操作规划.doc

格式:doc   大小:117KB   页数:1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宜昌市市级政府采购的操作规划.doc

上传人:duzw466 2017/5/1 文件大小:11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宜昌市市级政府采购的操作规划.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宜昌市市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一、政府采购工作程序(一)政府采购总体程序 1、报送、审批、下达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随部门预算、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和基金预算一道编制上报政府采购预算。财政部门将政府采购预算随同部门预算、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和基金预算一并下达采购人。 2、报送、审批、下达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按照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报财政业务主管科审核后,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审核、确定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向采购人下达《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 3、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采购中心)按照《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批准的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4、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或其委托的市采购中心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组织履约验收。采购人或其委托的市采购中心在供应商供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组织开展履约验收。 6、下达《政府采购确认函》。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报采购办备案,采购办审核后下达《政府采购确认函》。 7、支付政府采购资金。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以下简称市国库收付中心)根据《政府采购确认函》和直接支付申请书、发票复印件, 向供应商支付政府采购资金。(二)政府采购预算程序 1、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根据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采购人随部门预算、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和基金预算一道编制上报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2、审核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办对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财政预算编审部门发出书面修改通知,采购人修改政府采购预算后再报财政部门审核。 3、下达政府采购预算。人大审批通过后,财政部门将政府采购预算随同部门预算、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和基金预算一并下达给采购人。 4、调整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需要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提出书面申请上报财政,经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向采购人下达《政府采购预算调整通知单》。(三)政府采购计划程序 1、编制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 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列入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应在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时注明。 2、上报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管理网络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 3、审核政府采购计划。财政业务主管科对其是否纳入年度预算、资金来源渠道和落实情况等进行审核。采购办对其政府采购预算情况、采购项目配置和标准进行审核。 4、下达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办审核后确定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向采购人下达《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四)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 1、签订委托协议。采购人与市采购中心签订政府采购委托协议, 委托其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2、编制招标文件。采购人向市采购中心提供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市采购中心编制招标文件。采购人审核确认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备案。市采购中心将经采购人确认的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发布前 2个工作日内报采购办备案。 4、发布招标公告。市采购中心在采购办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5、发售招标文件。市采购中心发售招标文件。 6、招标答疑及修改。市采购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组织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现场踏勘或者召开答疑会,对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 7、投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8、组建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市采购中心提出专家需求。采购人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 9、开标。市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开标前,应当通知采购办及有关部门。重点项目采购办及有关部门应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 10、评标。市采购中心组织开展封闭评标。 11、定标。市采购中心在评标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3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没有书面回复的,由市采购中心直接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12、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市采购中心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进行公告。 13、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市采购中心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14、招标资料备案。市采购中心在评标报告形成后 3个工作日内, 将评标报告等资料报采购办备案。(五)政府采购邀请招标程序 1、签订委托协议。采购人与市采购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2、编制招标文件。采购人向市采购中心提供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市采购中心编制招标文件。采购人确认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备案。市采购中心在招标公告发布前 2个工作日内, 将经采购人确认的招标文件报采购办备案。 4、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采用邀请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