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单位开落户简介信格式
简介信
xxxxxx:
兹简介我公司(经理/XXX)(姓名)(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前去你处办理落户事宜,请予接洽为感。
此致
敬礼
XXXX公司单位开落户简介信格式
简介信
xxxxxx:
兹简介我公司(经理/XXX)(姓名)(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前去你处办理落户事宜,请予接洽为感。
此致
敬礼
XXXX公司
年 月 日单位落户证明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贯彻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受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贯彻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受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受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规定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尚未贯彻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存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贯彻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受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贯彻工作单位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规定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规定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解决好“非转农”后浮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贯彻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我省生源毕业生,未贯彻工作,规定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我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榷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