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SANYHUASANYUA8Q8-SANYUA1688】
村镇规划标准
书 名:GB 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
作 者:本社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纺织、食品、小型机械等工业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采矿、冶金、化学、造纸、制革、建材、大中型机械制造等工业用地
M4
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各类农业建筑、如打谷场、饲养场、农机站、育秧房、兽医站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农林种植地、牧草地、养殖水域
W
仓储用地
物资的中转仓库、专业采购和储存建筑及其附属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W1
普通仓储用地
存放一般物品的仓储用地
W2
危险品仓储用地
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仓储用地
T
对外交通用地
要镇对外交通的各种设施用地
T1
公路交通用地
公路站场及规划范围内的路段、附属设施等用地
T2
其它交通用地
铁路、水运及其对外交通的路段和设施等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等设施用地
S1
道路用地
规划范围内宽度等于和大于以上的各种道路及交叉口等用地
S2
广场用地
公共活动广场、停车场用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场地
U
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各类公共用地和环卫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U1
公用工程用地
给水、排水、供电、邮电、供气、供热、殡葬、防灾和能源等工程设施用地
U2
环卫设施用地
公厕、垃圾站、粪便和垃圾处理设施等用地
G
绿化用地
各类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用地
G1
公共绿地
面向公众、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如公园、街巷中的绿地、路旁或临水宽度等于和大于5m的绿地
G2
生产防护绿地
提供苗木、草皮、花卉的园地,以及用于安全、卫生、防风等的防护林带和绿地
E
水域和其它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水域、农林种植地、牧草地、闲置地和特殊用地
E1
水域
江河、湖泊、水库、沟渠、池塘、滩涂等水域;不包括公园绿地中的水面
E2
农林种植地
以生产为目的的农林种植地,如农田、菜地、园地、林地等
E3
牧草地
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
E4
闲置地
尚未使用的土地
E5
特殊用地
军事、外事、保安等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公安消防机构等用地
用地计算
村镇的现状和规划用地,应统一按规划范围进行计算。
分片布局的村镇,应分片计算用地,再进行汇总。
村镇用地应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村镇用地的计算单位为公顷(ha)。
用地面积计算的精确度,应按图纸比例尺确定。
1∶10000、1∶25000的图纸应取值到个位数;1∶5000的图纸应取值到小数点后一位;
1∶1000、1:2000的图纸应取值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一般规定
村镇建设用地应包括本标准图表三村镇用地分类中的居住建筑用地、公共建筑用地、生产建筑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和绿化用地8大类之和。
村镇规划的建设用地标准应包括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构成比例和建设用地选择三部分。
村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除以常住人口数量的平均数值。人口统计应与用地统计的范围相一致。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
级别
一
二
三
四
五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平方米/人)
>50
≤60
>60
≤80
>80
≤100
>100
≤120
>120
≤150
用地偏紧时,可按第二级确定。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平方米/人)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级别
允许高速幅度(平方米/人)
≤50
一、二
应增5~20
~60
一、二
可增0~15
~80
二、三
可增0~10
~100
二、三、四
可增0~10
~120
三、四
可减0~15
~150
四、五
可减0~20
>150
五
应减至150以内
注:允许调整幅度是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对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的增减数值。
建设用地构成比例
村镇规划中的居住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