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责任追究
第一节事故的基本概念
一、事故案例分析的目的和意义
安全,是人类永恒的课题,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一切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如是以人的健康和生命为代价,那是没有意义的。当今人类最大的矛盾和困惑就是生存与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大批的从业人员,他们从事着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往往面临着各种危险因素、事故隐患的威胁。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从业人员的生命和健康将受到直接的损害。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可见安全生产工作关健是在于预防。我们把以往发生的事故重新的回顾并加以分析,目的就是要从以往的事故中汲取教训,在生产实践中加以防范,避免那一幕幕的悲剧再次的重演。从以往的事故中我们是否感到有相似环境、情节和那些被处理的责任人中是否隐隐约约的有我们所熟悉的背影。一句话:“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二、事故、事故隐患、危险、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1、事故:是指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是意外事件,是人们不希望发生的;同时该事件产生了违背人们意愿的后果。国务院第493号令将“生产安全事故”定义为: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2、事故隐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为: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危险:根据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危险是人们对事物的具体认识,必须指明具体对象,如危险环境、危险条件、危险状态、危险人员、危险物质、危险因素、危险场所等。
4、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危险源可以是一次事故、一种环境、一种状态的载体,也可以是可能产生不期望后果的人和物。
5、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在《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给出了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活性化学物质和有毒物质等142种物质生产场所和贮存区的临界量。
第二节事故调查处理
一、事故等级分类
依据国务院2007年第493号令事故等级分为: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类别分类
参照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1)物体打击: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在行使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使时发生的事故。